百洋医药: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28 17:06:41
证券代码:301015 证券简称:百洋医药 公告编号:2025-073
债券代码:123194 债券简称:百洋转债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9 号)同意注册,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26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6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186.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924.3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4,262.05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对上述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1692 号)。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86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78.8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5,221.15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4月20日对上述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G11150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1-2024 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9,282.37 万元,其中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为 27,262.05 万元,用于“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为 2,019.89 万元(含利息),“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利息收入净额 4,315.62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56.14 万元。
2025 年 1-6 月,公司未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0.25 万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
集资金余额为 5,136.07 万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2023-2024 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1,167.04 万元,其中用于“百洋云
化系统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为 6,443.11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24,721.15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利息收入净额 27,737.60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1.42 万元。
2025 年 1-6 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85.54 万元,全部用于“百洋云化系统
升级项目”;公司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0.88 万元;截
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53,510.87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用途变更等做出了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 年 6 月,公司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和青岛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东六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东六路 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02180200950799)中的 27,262.05 万元已全部转 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为便于 资金账户管理,2021 年 9 月,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予以注销,公司与青岛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东六路支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募投项目“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建
设项目”已按计划于 2023 年 5 月实施完成并结项,公司将收到的募集资金专户
的节余利息收入净额 4,315.62 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账号:38080101040050303)中的募 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为便于资金账户管理,2023 年 12 月,公司以自有资金 476.62 元支付募集资金专户账户管理费,并对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予以注销,公司 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余额
(单位:元)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东六路支行 802180200950778 1,360,699.9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 38080101040050303 已销户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东六路支行 802180200950799 已销户
合 计 1,360,699.90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未包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2023 年 4 月,公司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 行专户管理。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22010100101549711)中的 24,721.15 万元已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为便于资金账户管理,2023 年 7 月,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予以注销,并将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利息收入净额 27,737.60 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余额
(单位: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522010100101549603 284,173.6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522010100101549833 14,824,564.1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522010100101549711 已销户
合 计 15,108,737.76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未包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2,000万元。
三、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形。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百洋云化系统
升级项目”共计人民币 22,197,667.70 元。2023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人民币22,197,667.70 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
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包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000万元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5.5 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4 年 6 月 18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6 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2024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7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包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000万元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5.2 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5 年 7 月 2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
置募集资金 5.7 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四)节余募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