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和美康:嘉和美康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27 17:41:25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5-056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对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468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469,376 股,每股面值 1元,发行价格为 39.50 元/股,此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61,540,352.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21,083,172.8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40,457,179.15 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9 日,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1]00084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1,240,457,179.15
减: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98,046,246.93
其中: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694,363,819.62
回购股份 30,049,983.55
减: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29,943,002.69
项 目 金 额
加:累计利息收入(减手续费) 28,533,296.94
其中:本年度利息收入(减手续费) 3,837,149.50
减: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加:未通过募集资金户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 3,695,983.07
募集资金应有结余 44,697,209.54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 44,697,209.54
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期末余额 44,697,209.54
其中: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1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子城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酒仙桥支行(已更名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酒仙桥科技金融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月坛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子城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酒仙桥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月坛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鉴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嘉和美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和信息”)为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嘉和信息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子城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安河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本公司、华
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子城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安河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嘉和信息、上述银行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十二个月以内从募集资金存款账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以上的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上述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所属公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本公司 有限公司北京电子城支 91200078801500001806 1,258,847,930.88 226.70 活期
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北京酒仙桥科技金融支 110907667810508 3,812,879.86 活期
行
本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1150100100280767 1,158,309.93 活期
北京月坛支行
本公司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3004781081 26,108.04 活期
北京分行
本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7110122000067083 848,683.48 活期
北京西城科技支行
嘉 和 信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1040160001376747 38,851,001.53 活期
息 北京中关村支行
嘉 和 信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息 有限公司北京电子城支 91200078801100001808 0.00 活期
行
嘉 和 信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2000000078997 0.00 已销户
息 有限公司北安河支行
嘉 和 信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5900100065044818 0.00 已销户
息 双秀支行
合 计 1,258,847,930.88 44,697,209.54
三、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表“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 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以此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5 年 1 月 18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
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 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额募集资金 3,052.27 万元(含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后的剩余金额为准)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49,045.72 万元)比例为 6.22%。公司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5 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科电子病历研发项目(急诊急救方向、妇幼专科方向)”和“数据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