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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汽车: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22 18:43:12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公告编号:2025-52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25 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及相关规定,现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56 号)的核准,本公司向包括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 12 名特
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560,747,663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70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994.10 元,扣除应承担的承销费和保荐费后本公司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5,988,059,154.12 元。实收募集资金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人民币 5,986,084,079.35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到账,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 60662431_D0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金额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本报告期初余额 41,166,277.19
加:本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净额 182,852.64
减:本报告期募投项目使用净额 35,662,694.18
减: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5,686,435.65
募集资金本报告期末余额 0.00
注: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H 系列五期、NE1 系列一期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568.64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等)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0 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1%的,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豁免相关审议程序。
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5,988,059,154.12 元。2020 年度,本公司使
用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3,252,079,253.48 元 ; 2021 年 度 , 使 用 募集 资金 人民 币
747,219,811.57 元;2022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93,301,643.80 元;2023 年度,
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78,666,189.40 元。2024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9,283,812.30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076,213,404.73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程序》(以下简称“管理程序”),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披露等进行了规定。上述管理程序业经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管理程序》的要求,2020 年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城天街支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022 年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刘家台支行 3100022429200120491 活期存款 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刘家台支行 3100022429200140179 活期存款 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023900071110101 活期存款 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城天街支行 39550180801735963 活期存款 0.00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5001010120010031117 活期存款 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8111201013100435758 活期存款 0.00
合计 0.00
注 1:近日,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注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
资金共计 1,605,458,600.00 元变更用于“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8
日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8)。
三、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半年度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全部投入完毕并结项,节
余募集资金共计 568.64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等)已划转到公司基本账户(310002240902210113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0 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1%的,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豁免相关审议程序。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升级项目”、“H 系列五期、NE1 系列一期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碰撞试验室能力升级建设项目”、“CD569 生产线建
设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1,605,458,600.00 元变更用于“新一代节能产品转
型升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和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3)。
本公司 2022 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二、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3 日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
募集资金总额 598,608.41 入募集资 3,566.27
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60,545.86 入募集资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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