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技术: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12 18:28:21
证券代码:430476 证券简称:海能技术 公告编号:2025-089
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 定,制订本章程。
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济 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济南海能仪器有限公南海能仪器有限公司以账面净资产 司以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折股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公有限公司,原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公 司的发起人。公司登记机关为济南高新技术司的发起人。公司登记机关为济南 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 913701007926213730。
管 局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701007926213730。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
司的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董事长或者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新增条款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
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 务承担责任。
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权利义务关系的,对公司、股东、 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 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 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
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 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 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 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 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原股应当支付相同价格。公司发行的股 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份原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
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 1 元。
1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设立时的普通 第二十条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
股总数为 1300 万股,由原有限公司 为 1300 万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 1 元,
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全部认购,占 由原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全部认
公 司 可 发 行 的 普 通 股 总 数 的 购,发起人的姓名、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
100%,发起人的姓名、认购的股份 例、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如下:
数、持股比例及出资方式如下: 发 出
出 序 起 股份 持股 资
序 发起 股份数 持股比 资 人 数(万 比例 出资时间
人姓 (万 号 姓 股) (%) 方
号 名 股) 例(%) 方 式
式 名
52.87 净 王 净
1 王志 687.31 资 1 志 687.31 52.87 资 2012/10/16
刚 产 刚 产
16.67 净 吕 净
2 吕明 216.71 资 2 明 216.71 16.67 资 2012/10/16
杰 产 杰 产
3 张建 81.90 6.30 净 3 张 81.90 6.30 净 2012/10/16
波 资 建 资
产 波 产
穆法 4.63 净 穆 净
4 海 60.19 资 4 法 60.19 4.63 资 2012/10/16
产 海 产
3.70 净 许 净
5 许鸣 48.10 资 5 鸣 48.10 3.70 资 2012/10/16
产 产
李春 3.70 净 李 净
6 雨 48.10 资 6 春 48.10 3.70 资 2012/10/16
产 雨 产
张振 3.28 净 张 净
7 方 42.64 资 7 振 42.64 3.28 资 2012/10/16
产 方 产
李瑞 3.03 净 李 净
8 强 39.39 资 8 瑞 39.39 3.03 资 2012/10/16
产 强 产
王华 2.32 净 王 净
9 颖 30.16 资 9 华 30.16 2.32 资 2012/10/16
产 颖 产
刘一 净 刘 净
10 峰 14.43 1.11 资 10 一 14.43 1.11 资 2012/10/16
产 峰 产
净 黄 净
11 黄静 9.23 0.71 资 11 静 9.23 0.71 资 2012/10/16
产 产
净 薛 净
12 薛猛 7.28 0.56 资 12 猛 7.28 0.56 资 2012/10/16
产 产
韩志 净 韩 净
13 国 5.85 0.45 资 13 志 5.85 0.45 资 2012/10/16
产 国 产
任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