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星农: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中城汽车(山东)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12 17:33:16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
所涉及的中城汽车(山东)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沃克森评报字(2025)第1522号
(共一册 第一册)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一日
目 录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2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4
一、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4
二、 评估目的......8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8
四、 价值类型......9
五、 评估基准日......9
六、 评估依据......10
七、 评估方法...... 11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16
九、 评估假设......17
十、 评估结论......19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20
十二、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22
十三、 资产评估报告日......23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25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8610)88018769 传真:(8610)8801930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国际传播科技文化园 8 号楼 3 层(100044) 1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六、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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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
所涉及的中城汽车(山东)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沃克森评报字(2025)第 1522 号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中城汽车(山东)有限公司
股权经济行为涉及的中城汽车(山东)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25 年 5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摘要报告如下:
一、 评估目的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中城汽车(山东)有限公司股权。
二、 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
本次资产评估对象为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中城汽车(山东)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中城汽车(山东)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为经济行为之目的所涉及的中城汽车(山东)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申报的所有资产和相关负债。
中城汽车(山东)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财务报表经过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上会师报字(2025)第 13549 号审计报告。
三、 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
四、 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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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
六、 评估结论及其使用有效期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5 月 31 日,中城汽车(山东)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
围内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 2,941.40 万元,本次评估以资产基础法评估,即在保持现有用途持续经营前提下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 3,043.59 万元,增值额为 102.19 万元,增值率为 3.47%。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告中所载明的特殊事项以及期后重大事项。
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5 月 31 日起至 2026
年 5 月 30 日止。除本报告已披露的特别事项,在评估基准日后、使用有效期以内,当经济行为发生时,如企业发展环境未发生影响其经营状况较大变化的情形,评估结论在使用有效期内有效。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国际传播科技文化园 8 号楼 3 层(100044) 3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股权所涉及的中城汽车(山东)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沃克森评报字(2025)第 1522 号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中城汽车(山东)有限公司
股权经济行为涉及的中城汽车(山东)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25 年 5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
公司名称: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 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星光大街 1699 号
法定代表人:郑斌
注册资本: 27045.14 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 27045.14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租赁;农业机械服务;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智能农业管理;智能农机装备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渔业机械销售;渔业机械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8610)88018769 传真:(8610)88019300
利用技术研发;生物有机肥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1.注册情况
名 称: 中城汽车(山东)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密州街道舜玉路 39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小康
注册资本: 40,00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消防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特种设备销售;二手车经纪;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特种设备出租;住房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工业设计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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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器材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历史沿革
中城汽车(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由其股东绿脉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于 2024 年全资设立,注册资本为 40,000.00 万人民币,设立时注册号为 370782200401619,经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782MAD9DNF671。
2024 年 4 月,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由原“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密州街道北环
路与东武街交叉口东北 480 米”变更为“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密州街道舜玉路 399号”。
截至评估基准日,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实缴资本 持股比例
绿脉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40,000.00 4,095.00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