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杰智能:关于东杰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12 17:13:08
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25-074
债券代码:123162 债券简称:东杰转债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杰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自 2025 年
7 月 30 日至 2025 年 8 月 12 日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东杰转债”当
期转股价格(即 8.05 元/股)的 130%(即 10.465 元/股)。如后续公司股票收
盘价格继续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预计后续可能触发“东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东杰转债”。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2〕1828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57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57,000.00 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0 月 13 日,T-1 日)
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本次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57,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 57,000.00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代码“123162”,债券简称“东杰转债”。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 2022 年10 月 20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
止,即 2023 年 4 月 20 日至 2028 年 10 月 13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四)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由 406,509,381.00 股增至 407,336,358.00 股。公司按照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7,336,35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1975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878,097.29 元(含税)。根据上述权益分派工作实施情况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东杰转债”转股价格由 8.06 元/股调整为 8.0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7 月 14 日【股利分配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票面利率
第一年 0.5%、第二年 0.7%、第三年 1.0%、第四年 2.0%、第五年 2.5%、第
六年 3.0%。
“东杰转债”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1.0%。
三、本次预计触发“东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 2025 年 7 月 30 日至 2025 年 8 月 12 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已有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东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8.05元/股)的 130%(含130%,即 10.465 元/股)。若在未来触发“东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如果公司股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东杰转债”。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东杰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