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能源: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奎屯华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11 18:52:49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5-临049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奎屯华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签订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经公开招标,奎屯华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奎屯华能”)中标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兵融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融清洁”)所属的中新建电力集团天富能源 18.34GW新能源--天富国华兵地融合玛纳斯县 3GW 光伏项目(一期 1GW 工程-中新建电力 0.7GW)二标段,因原规划线路变更,现需在原合同基础上签订《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金额为 5,173.61 万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此项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伟先生、张高峰先生回避表决。
截至公告披露日,过去 12 个月内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以及与不同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12,456.88 万元,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开招标,奎屯华能中标公司控股子公司兵融清洁所属的中新建电力集团天富能源 18.34GW 新能源--天富国华兵地融合玛纳斯县
3GW 光伏项目(一期 1GW 工程-中新建电力 0.7GW)二标段,该项目为联合体中标项目,由牵头方奎屯华能施工部分金额为 47,105.46 万元,由成员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新疆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建”)施工部分金额为 310 万元,合计 47,415.46 万元,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15 日披露《关于关联方中标控股子公司项目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2024-临 085)。
原合同规划采用同塔双回路架空线及电缆相结合敷设方式,后经现场踏勘及国土核查,原规划线路需经过沙漠公园、地方公益墓地、光伏园区及升压站;为避开前述路径及基本农田等区域,重新设计集电线路路径,全线采用电缆敷设,需增加原合同金额。
为保障项目后续建设的顺利进行,经三方协商同意,兵融清洁拟与奎屯华能、中能建在原有总承包合同基础上签订《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金额 5,173.61 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奎屯华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北京东路 89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斌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等;一般项目:电气设备
修理;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等。
奎屯华能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56,873.54 135,444.26
负债总额 145,490.30 123,544.61
所有者权益总额 11,383.24 11,899.65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126,057.18 13,896.51
净利润 4,619.78 826.70
数据来源:奎屯华能 2024 年度审计报告、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审计单位:新疆明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奎屯华能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补充协议的金额参照经公开招标的《总承包合同》中的价格执行,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自愿、平等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发包人:新疆兵融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奎屯华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牵头方)
承包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新疆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员方)
(二)增补合同金额:51,736,137.98 元
(三)本补充协议仅为主合同金额增加,未涉及事项均同主合同约定执行。
(四)本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关联方签订《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是为保障光伏项目后续建设的顺利进行,未来光伏项目建成有助于优化公司能源结构,实现能源结构的绿色转型,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奎屯华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是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前期公开招标的《总承包合同》执行,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股东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联董事刘伟先生、张高峰先生均回避表决。
1、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兵融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与奎屯华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金额 5,173.61 万元。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兵融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方奎屯华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是为保障光伏项目后续建设的顺利进行,增补金额为5,173.61万元,其参照《总承包合同》中的价格执行,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公司监事会意见如下: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兵融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与奎屯华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金额 5,173.61 万元。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及独立董事意见;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