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泰铝业:明泰铝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11 17:27:24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43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8 月 11 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7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01,545,24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4.2493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组建企业集团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99,689,373 99.3845 1,326,372 0.4399 529,500 0.1756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 1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
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季正刚、蔡红珍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