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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华化学:万华化学期纸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公告时间:2025-08-11 17:26:12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期纸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控制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同时充分发挥套期保值功能,利用境内期货、境外纸货的套期保值功能,防范和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参照《关于切实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0〕8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财评〔2021〕17 号)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及风险管控过程。
第三条 套期保值:在现货市场和期纸货市场对同一种类的商品同时进行
数量相等但方向相反的买卖活动,即在买进或卖出实货的同时,在期纸货市场上卖出或买进同等数量的期纸货,经过一段时间,当价格变动使现货买卖上出现盈亏时,可由期纸货交易上的亏盈得到抵消或弥补。从而在“现”与“期”之间、近期和远期之间建立一种对冲机制,以使价格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四条 公司期纸货套期保值业务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
则,具体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守套期保值原则,以降低实货风险敞口为目的,与实货的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与公司资金实力、交易处理能力相适应,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
(二)交易品种应当与主业经营密切相关,不得超越规定的经营范围。交易工具应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认知。持仓时间一般不得超过 12 个月或实货合同规定的时间,不得盲目从事长期业务或展期。
(三)时点净持仓规模不得超过对应实货风险敞口。实行品种分类管理,不同子公司、不同交易品种的规模指标不得相互借用、串用。套期保值对应关系的建立、调整和撤销应当符合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避免频繁短线交易。
(四)新开展业务或以前年度因违规操作等产生重大损失的企业应当谨慎设定业务规模,进行适当压缩和控制。

(五)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将套保业务盈亏与实货盈亏进行综合评判,客观评估业务套保效果,不得将绩效考核、薪酬激励与套保业务单边盈亏简单挂钩,防止片面强调套保业务单边盈利导致投机行为。
第二章 审批权限
第五条 集团董事会负责核准具体开展期纸货业务的下属子公司业务资质,未经董事会核准,各子公司不得擅自进行期纸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得经营主营业务之外的商品,不得擅自开展新品种的交易;未经公司开户流程批准,不得擅自新开期纸货账户。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套期保值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 12 个月内套期保值交易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并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时点净持仓规模不得超过对应实货风险敞口,年度保值规模不超过年度实货经营规模的 80%。套期保值业务原则上应当仅开展场内业务,确需开展场外业务时,应当对交易工具、对手信用、合同文本等进行单独的风险评估,审慎选择交易对手,慎重开展业务。
第六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应当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套期保值业务应当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 10%以内、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内的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应的额度审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二)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
第三章 组织与职责
第七条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第八条 套期保值决策组职责为:
按照集团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的批准和授权,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相应公司的总经理组织建立套期保值业务决策组(以下简称“决策组”),决策组由相应公司总经理、主管业务经理、财务负责人及风控经理组成,是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具体负责套期保值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公司决策组应于每年第一季度组织对本业务单元上年度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复盘总结和制定下一年度套保计划,提出保证金额度申请,并以所在子公司名义报公司审批,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管理和交易风险控制;
2、组织落实套期保值业务方案;
3、提出年度保证金额度申请;
4、汇报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情况;
5、套期保值业务突发风险的应急处理;
6、行使公司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严格执行前中后台分离,设置独立的风险控制部门、交易部门、财务部门。
(一)期纸货交易部门职责
1、负责公司年度及月度套期保值业务计划编制及发起审批;
2、负责制定套期保值业务预案和方案及与之相关的提交、操作实施、日常跟踪管理等工作;
3、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预案和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向决策组进行汇报;
4、收集行业市场信息,参与相关行业会议及调研活动,撰写研究报告、市场分析报告等。
(二)现货业务部门职责(采购、销售)
1、从自身业务角度出发,对采购、销售、库存等方面价格风险进行识别,及时申报套保需求,并结合需求和市场,研判提出操作策略建议;
2、配合套保业务需求,提供产业链相关研究资料;
3、套保方案执行期间,负责做好现货订单采购、销售等业务方面信息传递工作;
4、套保方案结束,配合套保业务做好现货损益测算工作。
(三)风险控制部门职责
1、负责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评估及合规核查;
2、负责对交易团队套保方案执行流程进行监督与风险评估;

3、负责年度、日度保证金占用情况,并发送风险头寸报告给决策组;
4、负责年度套期保值业务评估报告;
5、负责独立向公司上报风险或违规事项;
6、负责期纸货经纪商等中介机构资信情况的跟踪与反馈,当中介机构资信水平发生重大下滑应及时通知决策组;
7、负责国家有关交易制度及政策把握解读,负责制定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制度、流程、交易金额及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等;
8、负责期纸货账户的保证金调拨申请,确保所有交易在授权范围内。
(四)集团财务部职责
1、负责依据决策组批准的套期保值业务预案和方案及公司审批的保证金额度,进行保证金调拨和资金头寸管理;
2、负责期纸货账户每月对账结账工作,负责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
3、定期审查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制度、流程建设及业务开展情况。
(五)集团审计合规部职责
1、完善与加强内部控制监督
(1)检查内部控制设计与执行:对期纸货业务涉及的内部控制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授权审批、岗位职责分离、交易记录与核对、制度法规的遵守、风险预警与处置等方面,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防范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2)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通过穿行测试、控制测试等方法,评估内部控制在期纸货业务流程中的有效性,通过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企业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2、定期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对期纸货业务进行专项审计,重点关注期纸货交易的合规性、风险敞口的控制情况、保证金管理、盈亏状况等方面,及时发现违规操作、风险失控等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业务流程
第十条 套期保值业务相关流程如下:
1、现货业务部门根据采购销售计划,将套期保值需求报送至交易部门,交易部门在与现货部门的共同讨论参与下拟定套期保值业务预案和方案。
2、交易部门应于每月月初将套期保值业务预案报送决策组审批;套期保值具体业务方案应当在套期保值业务预案的限度内制定,并经决策组审批后执行。
3、交易部门应当在套期保值业务预案和方案授权范围内进行操作。建仓完
成后交易员应立即将头寸情况报送给决策组及风控人员,风控人员应及时核对头寸的情况是否与预案和方案匹配。
4、风险控制部门跟踪套期保值业务预案和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时提示风险,收盘后以日报形式将头寸的盈亏和风险情况汇报给决策组。其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检查交易操作、资金划拨、资金使用等。
5、风险控制部门要建立每日报告制度;风险控制部门、交易部门与财务部门要进行每月核对;风险控制部门、交易部门每季度要向公司管理层报告业务开展情况。
第五章 风险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应充分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点,制定切合实际的业务计划和方案;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保证金及清算资金的收支;防止交易过程中由于资金收支核算和盈亏计算错误而导致财务报告信息的不真实;防止出现建仓头寸超出套保额度要求范围的情况;外盘交易确保交易指令的准确、及时、有序记录和传递。
第十二条 公司在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之前需做好如下基础工作:
(1)选择具有良好资信和业务能力的期货经纪公司;选择具有良好资信、信用评级的银行、经纪商,及时关注其评级变动,原则上选择 AA 级及以上期货公司进行交易;
(2)配备合格的风控、交易、交割等专业人员,所有人员均应接受过系统的专业培训;
(3)风险控制及交易人员应当对交易工具、对手信用、合同文本等进行风险评估。
第十三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测算体系,在套期保值策略执行前、执行中做好以下风险测算与风险防范工作:
(1)基差风险:套期保值方案中应充分考虑基差波动风险,并建立基差数据库,进行基差历史数据测算分析,合理利用基差状况调整套保比例,优化套期保值效果。
(2)流动性风险:套期保值方案中应充分考虑对应套保品种和合约交易流动性,期现对应,选择合适的品种和合约进行套期保值,以规避市场流动性风险。 (3)资金及价格波动风险:依据套期保值业务的不同交易模式,测算交易所需基础保证金和风险保证金数量、浮动盈亏预期范围。防范期货市场价格大幅波动所带来的冲击风险,依据已建仓头寸,测算在期货市场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后的保证金需求。
第十四条 年度保证金基于计划操作量、预测的价格、交易所保证金比例、
持仓比例进行综合测算;当保证金占比达到 80%时,需要及时追加保证金,保证金追加流程参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风险控制人员应立即报告决策组:
(1)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方案不符合有关规定;
(2)交易员的交易行为与套期保值预案批准的内容有差异。
当套期保值业务出现以下重大风险情形时,风险控制人员应及时向决策组报告,并要求交易员当日向决策组提交分析建议报告,决策组应及时充分讨论和分析风险情况及提出对策。
(1)相关品种的价格出现与建仓方向相反的涨跌停;
(2)账户累计盈亏超过初始风险保证金;
(3)账户存在被强制平仓的可能,需要补交保证金;
(4)套保头寸对应的现货订单发生重大履约变化;
(5)期货经纪商或纸货交易对手存在违约风险;
(6)公司期纸货业务出现或将出现有关的法律风险;
(7)年度套期保值方案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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