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禾材料:润禾材料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8-11 16:17:40
证券代码:300727 证券简称:润禾材料 公告编号:2025-097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润
禾材料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润禾材料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润禾材料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同日在公司内部公示栏张贴公示了
《润禾材料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包含姓名和职务)。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5 年 7 月 30 日至 2025 年 8 月 8 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公示栏张贴。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及当面反馈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进行反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有效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的任职情况等。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拟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拟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4、拟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拟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