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扬电子: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07 21:07:20
证券代码:301389 证券简称:隆扬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3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根
据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5)和2024年2月21日《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中的回购股份用途约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用途为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全部出售的部分已回购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592,393股,占总股本的0.21%,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即2025年8月29日至2026年2月28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下同),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
格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3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6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21.17元/股(含)。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数量不高于
回购总量的46.15%,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全部出售;及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
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未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回购总量的
53.85%。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未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5月17日,公司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部分已实施完毕。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股份数为592,3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1%,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4.49元/股、最低价为12.0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8,010,494.27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暨部分回购用途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截至2025年2月11日,回购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未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股份已实施完毕,即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整体方案
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累计1,452,99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1%,最高成交价为15.39元/股,最低成交
价为11.9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9,465,828.27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二、本次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2025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
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2024年2月19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和2024年2月21日《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中的回购股份用途约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用途为
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全部出售的部分已回购股份,减持
计划相关情况如下:
1、减持原因及目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编号:2024-005)和2024年2月21日《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中的回购股份用途约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用途为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将
按有关规定予以全部出售的部分已回购股份,完成此部分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理。
2、减持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拟减持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592,393股,占总股本的0.21%,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
4、拟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5、拟减持实施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即2025年8
月29日至2026年2月28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所得资金的用途及使用安排:存放于原超募资金专用账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
三、预计减持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预计公司减持回购股份前后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出售前 本次出售后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201,422,953 71.05% 201,422,953 71.05%
无限售条件股份 82,077,047 28.95% 82,077,047 28.95%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 1,452,993 0.51% 860,600 0.30%
账户
1. 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出 592,393 0.21% 0 0%
售)的股份
2. 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
划、股权激励或用于转
换上市公司未来发行可 860,600 0.30% 860,600 0.30%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的股份
股份总数 283,500,000 100% 283,500,000 100%
四、管理层关于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情况的分析
公司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所得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原超募资金专用账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股份价格与回购股份价格的差额部分将计入或者冲减公司资本公积,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减持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减持已回购股份的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
六、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减持计划,对应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拟减持部分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减持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