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瑞医疗: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07 18:44:38
证券代码:300396 证券简称:迪瑞医疗 公告编号:2025-031
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07 月 23 日发出《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08 月 07 日 14:4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召开
时间:2025 年 08 月 07 日(星期四)14:40。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08 月 07 日。
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08 月 07 日(星期四)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08 月 07 日(星期四)0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倪冰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倪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
席了本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34 名,代表股份总数143,483,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616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名,所持股份191,7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27 名,所持股份 143,292,0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5457%。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26 人,所持股份 1,415,0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89%。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全部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表决。
1.01 选举郭霆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138,192,53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6.31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511,57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36.1538%。
郭霆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郎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138,190,02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6.31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509,0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35.9765%。
郎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刘莹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138,190,02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6.31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509,0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35.9766%。
刘莹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李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138,179,22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6.30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498,2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35.2132%。
李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3,076,0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58%;反对 364,08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37%;弃权 4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07,2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1817%;反对 364,08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300%;弃权 4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883%。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见证律师李洁、钟茹雪认为: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