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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远互联: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公告时间:2025-08-07 18:11:15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证券代码:688369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1、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远互联”、“本公司”或“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或“持股计划”)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预计规模和具体实施方案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时,本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份额不足,本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4、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1、本持股计划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与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核心骨干人员,总人数不超过 48 人(不含未来拟收回份额再分配人员),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参与意愿确定。
4、本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1,384.9625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合计认购份额不超过 1,384.9625 万份。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5、本持股计划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的 A 股普通股股票,本持股计划受让的标的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 81.6124 万股,约占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1,521.8071 万股的 0.7083%。本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本持股计划专用账户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的 A 股普通股股票。具体持股数量以员工实际参与意愿确定,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标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及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7、本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 16.97 元/股。

在本持股计划股票非交易过户完成前,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董事会可决定是否对该标的股票的受让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8、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本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40%、30%、30%,各年度实际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9、本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代表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并对本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10、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本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1、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本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2、本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声明......1
风险提示...... 1
特别提示...... 2
释义......5
第一章 本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6
第二章 本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 7
第三章 本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规模、受让价格、资金来源......8
第四章 本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份额分配情况......11
第五章 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考核设置......12
第六章 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15
第七章 本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16
第八章 本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22
第九章 本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26
第十章 本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27
第十一章 其他重要事项......28
释义
在本持股计划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致远互联、本公司、公司 指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计划、本持股计划 指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持股计划草案、本持股计划 指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
草案 划(草案)》
持有人、参加对象 指 参与本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本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本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标的股票 指 本持股计划通过合法方式受让和持有的致远互联A股
普通股股票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指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注:1、本计划草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计划草案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章 本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一、本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持股计划草案。
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持股计划。通过持有公司股票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本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本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与,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持股计划。
3、风险自担原则
本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二章 本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
一、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确定依据
本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本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核心骨干人员,总人数不超过 48 人。所有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并在本持股计划的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二、参加对象的范围
参加本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48 人,最终参加人员以及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根据员工参与意愿而定。截至本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拟参加本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上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三、参加对象的核实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参加对象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第三章 本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规模、受让价格、资金来源
一、本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本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致远互联 A 股普通股股票。本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已回购股份情况如下:
2022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0.51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4),截至 2022 年 9 月 28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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