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控股:香江控股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07 17:33:15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5-029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广州番禺锦江房地产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番禺锦江”)
本次担保金额 15,300.21 万元
担保对象
一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5,300.21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担保对象 被担保人名称 广州市盈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
二 简称“盈泰地产”)
本次担保金额 14,699.79 万元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4,699.79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盈泰地产
不属于公司《2025 年度担保计划》
的担保对象范围,需另行决策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188,182.83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31.90%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特别风险提示 资产 5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5 月,为满足番禺锦江公司的发展需要,番禺锦江公司向广发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申请贷款。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本公司”、“公司”或“上市公司”)持有番禺锦江公司 51.0007%的股权,为其提供了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5,300.21 万元的贷款担保(该担保事项详见公司 2025 年 5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 2015-017 号公告);广州市盈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泰地产”)持有番禺锦江公司 48.9993%的股权,为其提供了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4,699.79 万元的贷款担保。近期,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香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香江公司”)分别为香江控股、盈泰地产的上述担保事项提供了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为番禺锦江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属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策授权的担保计划范围内的担保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子公司成都香江公司为香江控股、盈泰地产提供反担保,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广州番禺锦江房地产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有其 51.0007%的股权,盈泰地产持有其 48.9993%
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 翟栋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3724336394C
成立时间 2000 年 06 月 22 日
注册地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里仁洞迎宾路西侧锦绣香江花园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5,505.71 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房屋租赁;项目投资;会议及展览服务;房地产开发经
营;房地产投资;房地产中介服务;室内装饰、装修。
项目 2025 年 1-3 月(未 2024 年度(未经审
经审计) 计)
资产总额 202,439.24 198,178.9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103,703.81 98,665.17
资产净额 98,735,43 99,513.73
营业收入 677.14 6,956.11
净利润 -778.29 -283.62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广州市盈泰房地产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公司控股子公司番禺锦江的少数股东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广州市番盈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吴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319142100XX
成立时间 1984 年 05 月 20 日
注册地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桥兴大道 11 号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2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
土地使用权租赁;企业总部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
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柜台、
经营范围 摊位出租;工程管理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
停车场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游览景区
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城市绿化管理;汽车租赁;凭总
公司授权开展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房
地产开发经营。
项目 2025 年 1-3 月(未 2024 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6,024.30 163,885.51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32,682.40 20,838.43
资产净额 143,341.90 143,047.08
营业收入 459.58 10,442.85
净利润 -528.97 9,203.56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番禺锦江、盈泰地产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固定资产项目贷款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15-017号公告。
1、《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双方:盈泰地产(保证人)、广发银行(债权人)
(2)被担保债权最高债权额:14,699.79 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亿肆仟陆佰玖拾玖万柒仟玖佰元整)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合同生效:经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反担保协议》
(1)合同双方:成都香江公司(反担保人)、香江控股(担保人)
(2)反担保的主债权:为香江控股按照《保证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后而对番禺锦江公司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番禺锦江公司应向香江控股偿还的代偿款项、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香江控股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公告费等)。
(3)反担保期间:香江控股依据《保证合同》向广发银行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至番禺锦江公司向香江控股返还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