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泰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07 16:16:06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了控股股东广州
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化学”)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
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数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质押起始日 解除质押日 质权人
其一致行动人
19,530,000 13.08% 5.01% 2024 年 9 月 2025 年 8 月 苏州市吴中典当有
19 日 7 日 限责任公司
安泰化学 是 18,000,000 12.05% 4.62% 2024 年 11 2025 年 8 月 江阴市融汇农村小
月 1 日 7 日 额贷款有限公司
6,500,000 4.35% 1.67% 2024 年 8 月 2025 年 8 月 唐韵捷
7 日 7 日
合计 - 44,030,000 29.49% 11.29% - - -
备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390,000,000 股。
二、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本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质押起始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大股东及其 量(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日 期日 用途
一致行动人 押
办理解 山东省国
安泰 是 41,000,000 27.46% 10.51% 否 否 2025 年 8 除质押 际信托股 自身资
化学 月 5 日 手续之 份有限公 金需求
日止 司
备注:上述质押的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泰化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累计被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情况 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
(股) 例 份限售和 质押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押
(股)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冻结数量 股份 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 比例
安泰化学 149,325,614 38.29% 80,750,000 54.08% 20.71% 0 0.00% 0 0.00%
邹榛夫 9,010,010 2.31% 4,600,000 51.05% 1.18% 2,350,000 51.09% 4,407,507 99.94%
合计 158,335,624 40.60% 85,350,000 53.90% 21.88% 2,350,000 2.75% 4,407,507 6.04%
备注:1、上述股东邹榛夫先生所持限售股份为高管锁定股,未存在司法冻结的情形;
2、上述持股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可能导致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与公司生产经
营需求无关。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
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29,000,000 股,占其合计所持股份 18.32%,占公司总股本
7.44%,融资金额为 5,500.00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
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54,850,000 股,占其合计所持股份 34.64%,占公司总
股本 14.06%,融资金额为 11,500.00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还款
资金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被担保方自有或自筹资金,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
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不利
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5、公司控股股东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风险在可控
范围之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
平仓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
补充质押股份或保证金等措施来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苏州市吴中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
3、江阴市融汇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
4、唐韵捷出具的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