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申报稿)(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25-08-06 20:09:34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4 年度
一、公司基本情况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原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通动力公司),软通动力公司以2020年5月31日为基准日,采用整体变更方式设立本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781703664R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6号楼5层502。法定代表人:刘天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52,941,177.00元,总股本为952,941,17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272,625,788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680,315,389股。公司股票于2022年3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根据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第三次董事会、2020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号)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截至2022年3月10日止,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3,529,412股,发行价格人民币72.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30,023,546.5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87,705,673.7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42,317,872.79元。其中新增股本为人民币63,529,412.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4,278,788,460.79元,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变更为人民币423,529,412股。
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1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3,529,41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实施后总股本增至635,294,118股。
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2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35,294,118股为基数,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实施后总股本增至952,941,177股。
本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组成的规范的多层次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机构。
本公司属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软件与数字技术服务、计算产品与智能电子、数字能源和智算服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和批发(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计算机系统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旅游信息咨询;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设计;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销售医疗器械Ⅱ类。(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已于2025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 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款项减值、存货计量、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和收入确认原则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具
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存货”、“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固定资产”、“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无形资产”和“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收入”等相关说明。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五)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金额单项计提金额大
于 500 万元
重要的 3 年以上应收账款 单个客户组应收账款 3 年以上金额大于 5000 万元
重要的在建工程 单个项目预算金额大于 1 亿元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预付款项、合同负债、应付 单项账龄超过 1 年的预付款项/合同负债/应付账款/
账款、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占预付款项/合同负债/应付账款/其他
应付款期末金额 10%以上且金额大于 5000 万元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期末非全资子公司资产总额占期末合并资产总额的
10%以上
项目 重要性标准
对单个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集团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净资产的 5%以上,或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投资损
益占集团合并净利润的 10%以上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单个项目期末余额占开发支出期末余额 10%以上且
金额大于 3000 万元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单项占研发投入总额的 1%以上
重要投资活动 单项投资活动占收到或支付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
入或流出总额的 10%以上且金额大于 1 亿元
(六)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
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 12 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 12 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