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铁:《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公告时间:2025-08-05 18:08:17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修订标识说明:XXX 表示公司拟修订制度中新增、修改的内容;XXX 表示公司原有制度中删除的内容。
公司原有制度 公司拟修订文本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2024 年 6 月修订)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 第一条 为维护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加强党对公司的全面领导,完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加强党对公司的全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面领导,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上市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上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 第二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
活动。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公司坚持党的建设与生产经 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营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 机组成部分。公司坚持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明确党组织在公司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 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明确党
工作方式。 组织在公司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
第三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于 2008 年 1 月 9 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 下简称公司)。
册,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710935257Q。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于 2008 年 1 月 9 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710935257Q。
第五条 公司注册名称: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全名称: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Shanghai High Speed Railway Co., Ltd. 英文全名称:Beijing-Shanghai High Speed Railway Co., Ltd.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910,648.4611 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910,648.4611 万 48,925,679,370 元。
第九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公司原有制度 公司拟修订文本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2024 年 6 月修订) (2025 年 8 月修订)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股东、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 第十三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
活动。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公司坚持党的建设与生产经 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营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 有机组成部分。公司坚持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明确党组织在公司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 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明确
工作方式。 党组织在公司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宗旨:在公司改革发展中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加强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在公司改革发展中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党的建设;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科技为依托, 加强党的建设;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科技为坚持改革创新,立足铁路运输主业,实施多元发展战略,努力提高经济社会效益, 依托,坚持改革创新,立足铁路运输主业,实施多元发展战略,努力提高经济将公司建设成为旅客欢迎、员工热爱、股东满意、社会信任的高铁品牌企业。 社会效益,将公司建设成为旅客欢迎、员工热爱、股东满意、社会信任的高铁
品牌企业。
公司原有制度 公司拟修订文本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2024 年 6 月修订)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十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铁路建设,交通运输服务,站车商业、广告、餐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京沪高速铁路建设,旅客运输
饮、旅游服务,酒店、仓储、租赁、咨询、停车场、物资购销、物业管理、投资, 业务;咨询服务、设备物资采购及销售、物业管理、物流、仓储、停车场业务通讯、信息服务,不动产开发等(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等。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
准。 批准。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按照法律程序,可以调整经营范围。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按照法律程序,调整经营范围。
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