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瑞锂电: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05 17:24:16
证券代码:833523 证券简称:德瑞锂电 公告编号:2025-050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
艾建杰 持股 5%以 13,265,738 13.0953% 上市前取得(含权益
上股东 分派转增部分)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计划减持 持数量 拟减持
股东名 减持 减持 减持价格 拟减持
数量 占总股 股份来
称 方式 期间 区间 原因
(股) 本比例 源
(%)
艾建杰 不高于 1.9941 集中竞 减持 根据市场 上市前 个人资
公告
2,020,000 % 价或大 披露 价格确定 取得(含 金需求
宗交易 之日 权益分
起 30
个交 派转增
易日 部分)
后的 3
个月
内
(一) 单个主体拟在 3 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股东艾建杰先生拟在本次公告 30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
宗交易方式合计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艾建杰先生在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前作出如下承诺:
“(1)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至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之日,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若公司终止其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事项的,本人可以申请解除上述限售承诺。
(2)自发行人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精选层挂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3)自发行人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相应调整,下同),或者精选层挂牌之日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精选层挂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4)自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5)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发行人。
(6)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而终止。”
2021 年 3 月 25 日,艾建杰、潘文硕出具《关于自愿延长所持股份锁定期的
承诺函》,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精选层挂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1)在本人所持发行人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如本人计划减持,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具体方式如下:
①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等监管机构认可的方式;
②减持价格: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将结合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等确定;若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本人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挂牌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相应调整);
③减持期限:本人将根据届时证券市场情况、本人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减持计划,择机进行减持;
④减持信息披露:本人如减持发行人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报告、预先披露及信息披露义务。
(2)本人承诺将按照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减持,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上述股东的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背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亦未违背相关主体曾作出的减持承诺;
(二)本次减持不涉及其他交易安排,且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及重大风险;
(四)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况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减持计划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
艾建杰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