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优新材: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公告时间:2025-08-04 19:40:26
海优新材: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根据本所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和《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就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以下简称“本次回售”)的相关事宜,按照律师行
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回售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
行了查验,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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