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东微: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公告时间:2025-08-01 17:04:32
股票简称:燕东微 股票代码:688172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2025 年 8 月 1 日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225,083,986 股
2、发行价格:17.86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4,019,999,989.96 元
4、募集资金净额:4,005,077,348.46 元
二、本次发行股份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间,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可转换债券转股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目录
特别提示......2
释义......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5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11
第三节 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12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17
第五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1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21
第七节 备查文件......22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燕东微
本上市公告书 指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上市公告书》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北京电控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实施细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则》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北京电控 指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发行人验 指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机构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西八间房
成立时间: 1987 年 10 月 6 日
上市时间: 2022 年 12 月 16 日
注册资本: 142,797.81 万人民币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燕东微
股票代码: 688172
法定代表人: 张劲松
董事会秘书: 霍凤祥
联系电话: 010-50973019
互联网地址: https://www.ydme.com
制造、加工半导体器件;设计、销售半导体器件及其应用技
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
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机动车公共
经营范围: 停车场服务;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物业管理。(市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1125734D
注:上市公司新增股份登记已经完成,尚待办理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制造与服务和产品与方案两大类,主要市场覆盖消费电子、电力电子、新能源等领域。制造与服务板块,为客户提供半导体开放式晶圆制造等服务;产品与方案板块,为客户提供分立器件及模拟集成电路整体解决方案。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上市公司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5 年 1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5 年 1 月 14 日,北京电控出具关于同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
项的批复文件。
2、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5 年 5 月 29 日,本次发行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
2025 年 6 月 18 日,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3、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阐述
发行人与北京电控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对认购价格、认购数量及金额、认购资金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限售期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已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方
案》等文件启动本次发行。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发行人律师的见证下
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向发行对象发出了《缴款通知书》,要求发行对象按照规定
的时间缴纳认购资金。最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225,083,986 股。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情况如下: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北京电控 225,083,986 4,019,999,989.96 36
经核查,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
(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为 225,083,986 股,发行数量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019,999,989.96 元。
(五)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17.86 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六)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19,999,989.96 元,未超过募集资金规模上限,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14,922,641.5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05,077,348.46 元。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截至 2025 年 7 月 17 日,北京电控已按照《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将认购资金
全额汇入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认购款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德皓验字[2025]00000035 号),确认截至 2025
年 7 月 17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北京电控缴纳的
认购资金人民币 4,019,999,989.96 元。
2025 年 7 月 18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
不含税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本次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德
皓验字[2025]00000034 号),确认截至 2025 年 7 月 18 日,燕东微本次共计募集
资金人民币 4,019,999,989.9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4,922,641.5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05,077,348.46 元,其中新增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225,083,986.00 元 , 增 加 资 本 公 积 ( 股 本 溢 价 ) 人 民 币
3,779,993,362.46 元。
(八)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2025 年 7 月 28 日,发行人本次发行新增的 225,083,986 股股份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九)发行对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