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嘉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31 18:27:48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4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5 年 7 月 31 日 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5年7月31日上午9:15—2025
年 7 月 31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5 年 7 月 31 日上午 9:15—
9:25,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 68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鸿先生。
6、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8 人,代表股份
105,168,9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77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8,932,3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102%。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6 人,代表股份 46,236,6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67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6 人,代表股份 789,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9%。通过
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5 人,代表股份 754,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其中,议案 1.00、2.01、2.02、4.00、5.00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含)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作了单独计票。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全部会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00、《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080,3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8%;
反对 7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7%;弃权 1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706%;反对 7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97%;弃权 1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97%。
2.00、《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逐项审议各子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081,0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4%;
反对 6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2%;弃权 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593%;反对 6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13%;弃权 1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94%。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080,2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7%;
反对 6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2%;弃权 1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579%;反对 6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13%;弃权 1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208%。
2.03、《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073,1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9%;
反对 7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3%;弃权 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24%;弃权 1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095%。
2.0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078,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41%;
反对 7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4%;弃权 1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551%;反对 7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61%;弃权 1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88%。
2.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073,5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93%;
反对 7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3%;弃权 1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087%;反对 7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24%;弃权 1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88%。
2.0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078,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41%;
反对 7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4%;弃权 1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551%;反对 7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61%;弃权 1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88%。
2.07、《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083,4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87%;
反对 6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1%;弃权 1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635%;反对 6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57%;弃权 1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208%。
2.08、《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085,7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9%;
反对 6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7%;弃权 1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550%;反对 6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862%;弃权 1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88%。
2.09、《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078,7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42%;
反对 7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3%;弃权 1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678%;反对 7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34%;弃权 1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88%。
3.00、《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088,9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9%;
反对 6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