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迈股份: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30 17:27:55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决策程序
(一)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4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
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56)。
(三)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
宜。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8)。
(四)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5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情况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2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5 年 6 月 13 日,公司披露
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实施完毕。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1、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2、调整结果
根 据 以 上 公式 , 本 激 励 计划 调整 后 限制 性股 票的授 予 价格 为 P=
86.99-32/10=83.79 元/股。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履行信息披露、授予登记等程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