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桑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28 20:33:11
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桑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644 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和中邮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3,225.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91 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以下
简称“四个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财富”)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中金汉桑科技 1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金汉桑 1 号资管计划”))和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组成。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中金汉桑 1 号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59.1144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93%,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207.5406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6.44%。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645.0000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366.6550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1.37%。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 278.3450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084.345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72.92%;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774.000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7.08%。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 2,858.3450 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根据《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10,030.83973 倍,高于100 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571.7000 万股)
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512.645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 52.92%;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345.700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 47.08%。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中签率为 0.0173328509%,有效申购倍数为 5,769.39136 倍。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T+2
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
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
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股份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
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3、当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
的网下投资者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并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与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组成。
(二)战略配售获配结果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组成。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中金汉桑 1 号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159.1144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93%,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07.5406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6.44%。
截至 2025 年 7 月 22 日(T-3 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缴纳战略配
售认购资金。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联席主承销
商将在 2025 年 7 月 31 日(T+4 日)之前,依据缴款原路径退回。
综上,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序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 类型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号 资者名称 (股) (月)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
1 深圳安鹏创投基金 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 2,075,406 59,999,987.46 12
企业(有限合伙) 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
业或其下属企业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
2 中金汉桑 1 号资管 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 1,591,144 45,999,973.04 12
计划 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
合计 3,666,550 105,999,960.50
二、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 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267 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224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深证上〔2020〕343 号)(以下简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 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 号)(以下简称“《首发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等相关规定,联席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联席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T 日)结束。经核查确认,
《发行公告》中披露的 233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6,822 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有效申购数量为 5,653,140 万股。
三、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 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 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各类网 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及初步配售结果如下:
投资者类别 有效申购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