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高速:持续关连交易:委托代管协议
公告时间:2025-07-28 17: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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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EXPRESSWAY COMPANY LIMITE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编号:995)
公告
持续关连交易:委托代管协议
董事会宣布,本集团於2025年7月28日分别订立了以下委托代管协议:
根据委托代管协议一,本公司同意於2025–2026年度为宣泾公司提供宣城至
泾县高速公路一期的委托代管服务;
根据委托代管协议二,本公司同意於2025–2026年度为泾宣公司提供宣城至
泾县高速公路二期的委托代管服务;
根据委托代管协议三,本公司同意於2025–2026年度为合周公司提供合肥至
周口高速公路(颍上至临泉段)的委托代管服务;
根据委托代管协议四,本公司同意自G0321德上高速涡阳北互通以北至标
里镇西北段(连接亳州至蒙城高速公路)开始运营起至2026年,为亳淮公司
提供该路段的委托代管服务;及
根据委托代管协议五,本公司同意於2025–2026年度为涡蒙公司提供亳州市
涡阳县标里镇至G36宁洛高速公路段的委托代管服务。
根据上市规则第14A.81条,委托代管协议项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连交易应合并计 算,因为该等协议的订约方宣泾公司、泾宣公司、合周公司、亳淮公司及涡蒙 公司互有关连,且该等协议各自的交易性质亦相同。委托代管协议截至2025年 12月31日及2026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经合并计算的年度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16,360,848.03元及人民币18,465,079.10元。
由於按年度计算,委托代管协议(经合并计算)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有一项或以上 的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均低於5%,故委托代管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毋须 取得本公司独立股东的批准,惟须遵守上市规则14A章下有关公告、年度申报及 年度审核的规定。
(1) 委托代管协议一
日期
2025年7月28日
协议方
(1) 宣泾公司;及
(2) 本公司(作为受托方)。
协议事项
根据委托代管协议一,宣泾公司同意将其拥有的全长约40公里之宣城至泾县
高速公路一期的资产养护、收费和稽查管理、服务管理、养护管理、机电和信
息化管理等业务工作委托本公司代管。本公司同意根据委托代管协议一条款接
受宣泾公司委托,全面履行代管责任。
协议期限
双方协议委托代管期间为自通车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费用
根据委托代管协议一,截至2025年及2026年12月31日止年度,宣泾公司应向本公司支付的委托代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426,769.86元及人民币476,000元,委托代管费用包括:
1) 本公司为履行委托代管工作而承担的管理成本;及
2) 本公司应获得的委托代管收益。
宣泾公司应於每年的十二月一日或之前向本公司支付年度管理经费。
宣泾公司根据委托代管协议一应向本公司支付的委托代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902,769.86元。
宣泾公司的各管理路段人工成本、养护专项经费、机电日常维护经费、房屋专项维修费用、日常管理经费、收费管理经费、路产安全经费、标准外费用、生产照明电费、固定资产投资费用(营运新改扩建、养护设施设备、收费、稽查、车辆、中控设备、办公设备)由宣泾公司自行承担,均不包括在委托代管费用中。
本公司在厘定委托代管协议的价格及交易条款时,会先由业务部门、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代管有关路段所涉及的工作范围及路段的所在地点、长度、使用年期、路段需要管理的设施及项目、国内经济环境及本公司当年的业务策略等,参考本公司所辖路段的营运及管理路段的类似经验及工资标准,对每一份委托代管协议的成本进行预计,结合相关路段项目的预期收益水平,拟定协议下的委托代管费金额。
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内控部门会在签订有关协议前分别审视协议条款及收费标准,并听取有关人员汇报,在此基础上,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协议项下的交易发表意见,以确保有关交易的价格及条款属公平合理、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及本公司一贯采用准则订立。
本公司按下述的各考虑因素厘定委托代管协议的管理费用:
(1) 本公司提供有关管理服务的成本
根据委托代管协议,本公司受委托方委托,由本公司的管理队伍对委托
方所辖路段的资产维护、收费和稽查管理、服务管理、养护管理、机电
和信息化管理等业务进行指导和把握,委托方自行承担运营成本,自行
实施上述业务的具体工作,并自行进行合同的签订和支付结算,因此本
公司不再需要就上述业务直接支付所产生费用给供应商。本公司提供委
托代管协议下有关管理服务的成本主要包括本公司为完成委托代管工作
而承担的人工及福利、就管理有关路段所需要的差旅、会议等行政费
用。针对单份委托代管协议而言,本公司首先会参考本公司过往管理类
似路段所需的管理队伍的规模及预计工作量等因素,初步确定为进行协
议项下的交易所需的团队规模及组成,并基於团队内成员的预计人数、
职级及工资标准等得出该协议下的预计成本,以确保委托代管协议下的
预计成本处於合理水平,与本公司管理类似路段的成本相若。
(2) 本公司要求达到的收益水平
就每一个高速公路管理项目,本公司会订定预期的收益水平,即有关管
理费用扣除提供管理服务的成本後本公司获得的收益。在制定有关收益
水平时,本公司会考虑当年的业务策略(包括人手及资源的分配、业务的
发展及年度需实现的业绩目标)、有关年度的业绩目标、社会经济环境、
本公司的未来业务发展目标、过往本公司的业务收益水平、项目所涉及
的委托方及路段等。本公司会按照本公司所面对的实际情况不时检讨及
审视有关收益水平,以为股东带来最大回报。由於上述因素不时变更,
本公司并未就道路管理服务订立划一收益水平标准,而是按情况个别决
定。
(2) 委托代管协议二
除以下修订外,委托代管协议二之其他主要条款,与委托代管协议一所载一
致:
订约方由宣泾公司改为泾宣公司;
本公司乃受泾宣公司委托向宣城至泾县高速公路二期(全长11.27公里)提
供委托代管服务;
截至2025年及2026年12月31日止年度,泾宣公司应向本公司支付的委托
代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78,630.64元及人民币134,113.00元。泾宣公司根据
委托代管协议二应向本公司支付的委托代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212,743.64
元。
(3) 委托代管协议三
除以下修订外,委托代管协议三之其他主要条款,与委托代管协议一所载一
致:
订约方由宣泾公司改为合周公司;
本公司乃受合周公司委托向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颍上至临泉段,全长
119.199 公里)提供委托代管服务;
截至2025年及2026年12月31日止年度,合周公司应向本公司支付的委
托代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669,774.64元及人民币1,418,468.10元。合周
公司根据委托代管协议三应向本公司支付的委托代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2,088,242.74元。
(4) 委托代管协议四
除以下修订外,委托代管协议四之其他主要条款,与委托代管协议一所载一
致:
订约方由宣泾公司改为亳淮公司;
本公司乃受亳淮公司委托向G0321德上高速涡阳北互通以北至亳州至蒙城
高速公路标里镇西北段(全长35.8公里)提供委托代管服务;及
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年度,亳淮公司应向本公司支付的委托代管费用
为人民币426,020.00元。
(5) 委托代管协议五
除以下修订外,委托代管协议五之其他主要条款,与委托代管协议一所载一
致:
订约方由宣泾公司改为涡蒙公司;
本公司乃受涡蒙公司委托向亳州市涡阳县标里镇至G36宁洛高速公路段
(全长92.62公里)提供委托代管服务;及
截至2025年及2026年12月31日止年度,涡蒙公司应向本公司支付的委
托代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367,372.89元及人民币1,102,178.00元。涡蒙
公司根据委托代管协议五应向本公司支付的委托代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1,469,550.89元。
委托代管协议的原因及好处
长期以来,本集团专注於高速公路营运路段资产管理和业务管理,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具备专业的管理能力,代管路段与本集团自身拥有的路段相连,本集团对该等路段状况基本了解,能充分发挥本集团的管理优势。
2021年起,在原先代管安徽交控集团及相关附属公司所辖路段的基础上,本集团增加了代管高速公路里程,平摊了本公司本部人工成本,提高了委托代管收益,同时能充分发挥本集团的规模优势,全面提升路产收费、运营、养护水平,强化本公司主业。
年度上限
各委托代管协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6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之年度上限如下:
截至2025年 截至2026年
12月31日止 12月31日止
年度之 年度之
协议 年度上限 年度上限
(人民币) (人民币)
委托代管协议一 426,769.86 476,000
委托代管协议二 78,630.64 134,113.00
委托代管协议三 669,774.64 1,418,468.10
委托代管协议四 – 426,020.00
委托代管协议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