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丰精工: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公告时间:2025-07-25 19:50:12
证券代码:873169 证券简称:七丰精工 公告编号:2025-054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
陈跃忠 董事长 34,202,000 41.8397%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前所得、股权激
励所得
蔡学群 董事 5,404,000 6.6108%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前所得、股权激
励所得
蔡大胜 董事、高 130,000 0.1590%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级管理人 市前所得、股权激
员 励所得
张帆 董事 146,100 0.1787%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前所得、股权激
励所得
朱晓琴 高级管理 119,000 0.1456%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人员 市前所得、股权激
励所得
谭金业 监事会主 30,000 0.0367%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席 市前所得
沈引良 监事 100,000 0.1223%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前所得
马世华 监事 30,000 0.0367%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前所得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计划减持数 持数量 减持 拟减持 拟减
股东名 减持 减持
量 占总股 价格 股份来 持
称 方式 期间
(股) 本比例 区间 源 原因
(%)
陈跃忠 1,375,897 1.6831% 集中 自本公 根据 北京证 资金
竞价 告披露 市场 券交易 需求
或大 之日起 价格 所上市
宗交 15 个交 确定 前取得
易 易日之
后的三
个月内
蔡学群 216,534 0.2649% 集中 自本公 根据 北京证 资金
竞价 告披露 市场 券交易 需求
或大 之日起 价格 所上市
宗交 15 个交 确定 前取得
易 易日之
后的三
个月内
蔡大胜 4,041 0.0049% 集中 自本公 根据 北京证 资金
竞价 告披露 市场 券交易 需求
之日起 价格 所上市
15 个交 确定 前取得
易日之
后的三
个月内
张帆 4,081 0.0050% 集中 自本公 根据 北京证 资金
竞价 告披露 市场 券交易 需求
之日起 价格 所上市
15 个交 确定 前取得
易日之
后的三
个月内
朱晓琴 3,232 0.0040% 集中 自本公 根据 北京证 资金
竞价 告披露 市场 券交易 需求
之日起 价格 所上市
15 个交 确定 前取得
易日之
后的三
个月内
谭金业 1,212 0.0015% 集中 自本公 根据 北京证 资金
竞价 告披露 市场 券交易 需求
之日起 价格 所上市
15 个交 确定 前取得
易日之
后的三
个月内
沈引良 4,041 0.0049% 集中 自本公 根据 北京证 资金
竞价 告披露 市场 券交易 需求
之日起
15 个交 价格 所上市
易日之 确定 前取得
后的三
个月内
马世华 1,212 0.0015% 集中 自本公 根据 北京证 资金
竞价 告披露 市场 券交易 需求
之日起 价格 所上市
15 个交 确定 前取得
易日之
后的三
个月内
(一) 单个主体拟在 3 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公司已于 2025 年 7 月 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了
《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陈跃忠、蔡学群、
蔡大胜、沈引良为一致行动人,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
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卖出股数不超过 1,600,513 股,减持比 例不超过 1.9579%;张帆、朱晓琴、谭金业、马世华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单个主体减持股份不超过 1%;上述 股东拟在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卖出公司股份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1.9698%。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
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一)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 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亦未违背相关主体曾作出的 减持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