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旺达: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24 19:34:12
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25-056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欣旺达”)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 8 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97,396,48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845,806,346 股的26.9474%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 1,15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15,438,6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845,806,346 股的 11.6718%。合计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为 712,835,12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845,806,346 股的 38.619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外的其他股东)1,16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15,806,6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845,806,346 股的 11.6917%。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威先生主持,公司的董事、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为深入推进公司全球化战略,打造国际化资本运作平台,提升国际品牌形象及综合竞争力,助力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境外上市管理办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将在符合中国境内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经不时修订的《香港上市规则》和香港法律的要求和条件下进行,并根据需要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等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或备案。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710,185,1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82%;反对 2,512,0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24%;弃权 13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13,156,6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20%;反对 2,512,0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40%;弃权 13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9%。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公司制定的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如下:
(一)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710,141,4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21%;反对 2,536,7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559%;弃权 157,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13,112,9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518%;反对 2,536,7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55%;弃权 15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8%。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境外上市股份(H 股),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710,104,1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69%;反对 2,534,7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6%;弃权 196,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13,075,6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345%;反对 2,534,7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45%;弃权 19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0%。
(三)发行时间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 H股并上市,具体发行时间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状况、境内外监管部门的审批、备案进展情况及其他相关情况决定。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710,125,1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98%;反对 2,532,7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3%;弃权 177,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9%。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13,096,6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42%;反对 2,532,7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6%;弃权 17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2%。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香港公开发售为向香港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国际配售则向符合投资者资格的国际机构投资者配售。
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的惯例和情况,国际配售的方式可包括但不限于:(1)依
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144A规则(或其他豁免)于美国向合资格机构投资者进行的发售;和/或(2)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S条例进行的美国境外发行。
具体发行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国际资本市场状况等加以确定。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710,123,8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96%;反对 2,534,0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5%;弃权 177,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9%。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13,095,3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36%;反对 2,534,0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42%;弃权 17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2%。
(五)发行规模
在符合香港联交所及其他监管规定要求的最低发行比例、最低公众持股比例、最低流通比例的规定或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本次发行的H股股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5%(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并授予整体协调人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选择行使不超过前述发行的H股股数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以公司根据与有关承销商分别签署的国际承销协议及香港承销协议发行完成后实际发行的H股数量为准。最终发行数量、发行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市场情况确定。
公司因此而增加的注册资本亦须以本次发行完成后实际发行的新股数目为准,并须在得到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和其他有关机构批准/备案后方可执行。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710,121,9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94%;反对 2,533,9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5%;弃权 179,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2%。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13,093,4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28%;反对 2,533,9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42%;弃权 17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1%。
(六)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拟在全球范围进行发售,发行对象包括中国境外(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外国)机构投资者、企业和自然人,以及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投资者。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710,080,9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36%;反对 2,542,8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67%;弃权 211,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13,052,4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38%;反对 2,542,8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83%;弃权 21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0%。
(七)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投资者接受能力、境内外资本市场以及发行风险等情况下,根据国际惯例,通过订单需求和簿记建档,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承销商共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710,094,2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55%;反对 2,540,0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63%;弃权 200,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2%。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13,065,7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99%;反对 2,540,0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70%;弃权 20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1%。
(八)发售原则
香港公开发售部分将根据接获认购者的有效申请数目决定配发给认购者的股份数目。配发基准可能根据认购者在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有效申请的股份数目而有所不同,但仍会严格按照《香港上市规则》指定(或获豁免)比例分摊。在适当的情况下,配发股份也可通过抽签方式进行,即部分认购者可能会获配发比其他申请认购相同股份数目的认购者较多的股份,而未获抽中的认购者可能不会获配发任何股份,香港公开发售部分与国际配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