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光精密: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23 18:42:38
证券代码:430510 证券简称:丰光精密 公告编号:2025-063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
(一)实际授予基本情况
1、授予日:2025 年 6 月 3 日
2、登记日:2025 年 7 月 22 日
3、授予价格:12.04 元/股
4、实际授予人数:4 人
5、实际授予数量:69.60 万股
6、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实际授予结果明细表
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总股
姓名 职务
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李伟 董事 24.00 18.54% 0.13%
吕冬梅 董事、董事会秘书 31.20 24.10% 0.17%
王学良 董事、财务总监 7.20 5.56% 0.04%
刘辉 副总经理 7.20 5.56% 0.04%
首次授予合计 69.60 53.77% 0.38%
预留 59.85 46.23% 0.32%
合计 129.45 100.00% 0.70%
2、本次登记完成限制性股票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序号 姓名 职务
1 李伟 董事 2 吕冬梅 董事、董事会秘书
3 王学良 董事、财务总监 4 刘辉 副总经理
上述名单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次授予结果与拟授予情况的差异说明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结果与拟授予情况不存在差异。
二、解除限售要求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限售期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次激励计划进行锁定。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
3、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相应部分授予登记完成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至相应部分授予登记完成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 30%
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相应部分授予登记完成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40%
日至相应部分授予登记完成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授予登记完成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日至相应部分授予登记完成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 30%
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5 年-2027 年三个会计
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对营业收入(A)或净利润(B)进行业绩考核并计算解除限售比例。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各相应年度营业收入/累 各相应年度净利润/累计净
计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
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核年度 (A) (万元)(B)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Bm) (Bn)
第一个 2025 年 30,000 24,000 2,500 2,000
2025 年-2026 年
70,000 56,000 7,000 5,600
第二个 累计
或 2026 年 40,000 32,000 4,500 3,600
2025 年-2027 年
120,000 96,000 14,500 11,600
第三个 累计
或 2027 年 50,000 40,000 7,500 6,000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比例 指标对应系数
A≥Am X1=100%
各相应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营业
An≤A<Am X1=80%
收入(A)
A<An X1=0
B≥Bm X2=100%
各相应年度净利润/累计净利润
Bn≤B<Bm X2=80%
(B)
B<Bn X2=0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X 取 X1和 X2的孰高值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2、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解除限售期按照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计算后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司将依据《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年度考核系数×个人当年计划可解除限售额度。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年度结果划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个人年度考核结果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年度考核系数 100% 80% 0%
激励对象当年不可解除限售的额度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三、验资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出具了《验资
报告》[中兴华验字(2025)第 030012 号]。经审验,截至 2025 年 7 月 8 日 12
时止,公司已收到 4 名激励对象认购资金人民币 8,379,840.00 元,所有认购资金均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四、授予权益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
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5 年 6 月 3 日,经测算,本次
激励计划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首次授予日):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778.82 272.59 331.00 142.78 32.45
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实际费用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