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启技术: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22 18:43:05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5-060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光启技术”)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
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5 年 7 月 22 日为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33 名激励对象授予 293.02 万份股票
期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一)授予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姓名 职务 国籍 获授数量 占授予总 占股本总
号 (万份) 量的比例 额的比例
1 金曦 董事 中国 6 1.64% 0.003%
2 奉平桃 财务总监 中国 6 1.64% 0.003%
3 周建林 董事会秘书 中国 6 1.64% 0.003%
4 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骨干员工 275.02 75.08% 0.128%
(130人)
5 预留 73.26 20.00% 0.034%
合计 366.28 100.00% 0.17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注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
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注4: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若预留部分在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
出,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个月、36 个月,若预留部分在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2、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偿还债务等。
3、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满足行权条件后可按规定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期间(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新的规定的,则以新的相关规定为准。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行权期 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4%
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行权期 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3%
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行权期 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3%
日当日止
5、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
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则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行权期 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行权期 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6、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于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行权条件约束,且行权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偿还债务等。如相应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行权。
7、各行权期内,当期可行权但未行权或者未满足当期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四)行权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设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如下:
业绩考核目标
行权安排 对应考核 营业收入相较于2024年增长率
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行权期 2025年 30% 25%
第二个行权期 2026年 80% 75%
第三个行权期 2027年 130% 125%
业绩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
A≥Am X=100%
对应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 An≤A<Am X=(A-An)/(Am-An)
长率(A) *20%+80%
A<An X=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注2: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出,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考核年度及考核指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出,则预留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 2026-2027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
行权安排 对应考核 营业收入相较于2024年增长率
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
第一个行权期 2026年 80% 75%
第二个行权期 2027年 130% 125%
业绩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
A≥Am X=100%
对应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 An≤A<Am X=(A-An)/(Am-An)
长率(A) *20%+80%
A<An X=0%
各行权期内,公司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的,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个人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行权的期权数量,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行权的期权数量: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近2次半年考核均在 近2次半年考核有1 近2次半年考核有1
B+以上 次为B 次为C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100% 8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期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行权的期权数量×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X)×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各行权期内,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且激励对象满足相应绩效考核的,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