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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草香料:内部审计制度

公告时间:2025-07-17 19:24:46

证券代码:920016 证券简称:中草香料 公告编号:2025-087
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制度无需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
内部审计作用,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安徽中草香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指对有关事项开展的全面的内部审计,
即对公司各职能部门、设立的其他机构等组织机构所进行的一种独立、客观的 监督和评价活动。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管理活动、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 有效性及其他相关资料,来促进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置审计部,作为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根据业务规模等工
作需要配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审计部及审计人员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对董事会负责,不受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干涉,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审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公司应
当严格内部审计人员录用标准,支持和保障内部审计机构通过多种途径开展继续教育,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胜任能力。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审计、会计、经济、法律或者管理等工作背景。
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不断地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相应的专业胜任能
力。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遵循职业道德规范,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
内部审计工作任务。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
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董事会可根据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对内部审计人员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按内部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内部审计事项予以保
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内部审计业务时,如果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
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行使职权,受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保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其进行阻挠、打击或报复。
第三章 内部审计的对象及依据
第十一条 审计的对象:
(一)公司各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有关人员。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依据:
(一)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二)本公司,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分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流程、会议决议、规划、计划、工作目标、经营方针等;

(三)董事会认为适宜的其他相关标准。
第四章 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四)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第十四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履行下列职
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应当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六)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十五条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下列事项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
提交审计委员会:
(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
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可以行使下列权限:
(一)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二)检查内部审计范围和内容中的有关事项;
(三)对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四)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行为,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五)提出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意见以及改进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六)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和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单位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七)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有权暂时予以封存;
(八)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资料的,有权向董事会提出建议,采取必要措施,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九)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七条 董事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
罚权。内部审计机构据以对有关事项和人员进行处理和处罚。
第十八条 内部审计机构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经当年财务预算批准,
予以充分保证。
第五章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十九条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一)审计部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向董事会办公室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部应当将审计重要的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事务等事项作为年度工作计划的必备内容;
(二)成立审计组,并在实施审计 3 日前通知被审计单位;

(三)制定审计方案;
(四)组织实施审计,审计人员应对审计和调查情况随时做好记录,写好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需经被审计单位有关部门或人员签字盖章,
(五)审计终结,拟定审计报告,报公司审核,形成审计意见;
(六)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
(七)对主要审计项目进行后续审计,检查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书的执行情况;
(八)被审计对象对审计意见书如有异议,可在十日之内向董事会提出申诉,董事会在接到申诉材料二十日之内作出复审意见。如无异议,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九)根据初审情况,安排对某些审计项目的后续跟踪或复审,以确保审计报告所提出的审计结论和建议得到有效实施;
(十)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人员要认真整理工作底稿,原始记录,凭证及其他审计资料,并及时完整地建立审计档案;
(十一)重大事项审计报告报股东会备案;
(十二)审计过程中若发现重大问题,可随时向董事会报告并及时制止。
第二十条 内部审计档案应当妥善保管,档案的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应及时对本规则进行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的修订及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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