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德股份:联德股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公告时间:2025-07-10 16:47:16
证券代码:605060 证券简称:联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70.8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71%。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165.16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6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96.70%;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 5.64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02%,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3.30%。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注册资本:24,118.4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孙袁
上市日期:2021 年03 月01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8 号大街77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所属行业: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
公司所从事的行业为制造业中的通用设备制造业(C34)。
(二)公司最近三年的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营业收入 1,098,439,510.76 1,211,295,248.76 1,120,618,592.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7,471,914.72 251,336,257.26 247,743,977.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84,487,061.60 238,166,132.55 231,414,820.75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7,797,237.47 325,205,035.15 188,812,038.24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326,600,420.55 2,244,318,389.69 2,062,219,134.05
总资产 2,855,011,693.38 2,675,178,264.45 2,633,861,922.57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8 1.05 1.0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8 1.05 1.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77 0.99 0.96
收益(元/股)
每股净资产(元/股) 9.65 9.30 8.5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28 11.71 12.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8.14 11.10 11.79
净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高管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孙袁 董事长
2 朱晴华 副董事长
3 吴洪宝 董事
4 周贵福 董事
5 张涛 职工代表董事
6 王文明 独立董事
7 朱铁军 独立董事
8 赵连阁 独立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孙袁 总经理
2 吴洪宝 副总经理
3 周贵福 副总经理
4 杨晓玉 财务总监
5 潘连彬 董事会秘书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正在执行的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等实行的股权激励制度安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
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70.8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71%。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165.16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6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96.70%;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 5.64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02%,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3.30%。
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激励对象离职、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获授权益、未在公司规定的期间内足额缴纳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款的,视为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获授权益,董事会有权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者调整至预留部分,且调整后的预留数量不得超过本次授予总量的 20%、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确定的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56 人,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薪酬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原则上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有效期内于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并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 天。
2、薪酬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公司应当在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 日披露薪酬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薪酬委员会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