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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广物: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公告时间:2025-07-09 18:30:07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600603.SH
新疆 乌鲁木齐
2025 年 7 月

目录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1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议案 1: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 5
议案 2: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8
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9
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
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1
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12
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13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
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栋先生。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7 月 18 日 15 点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7 月 18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
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 165 号中信银行大厦 40 楼会议
室。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会议参加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推举会议计票员和监票员;
四、审议议题:
1、《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2、《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工作人员统计现场表决票,将现场表决结果报送上证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汇总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七、股东发言及现场提问;
八、宣读投票表决结果;
九、宣读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十、现场与会董事在会议决议上签字;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现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十二、现场与会董事、会议主持人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须知通知如下,请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到达会场后,请在“股东签到册”上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四、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提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
人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发言应重点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进行,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提案开始进行表决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现场进行书面表决,大会选举的一名监票员和两名计票员将对现场表决票进行清点。工作人员将对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进行核对,由监票员宣布现场和网络投票合并的表决结果。
六、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列席人员及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八、公司证券部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异议,请与公司证券部联系,联系电话:0991-6602888。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7 月 18 日
议案 1: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2024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
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 7.84 元/股,拟回购公司股份 2,551.02 万股-5,102.04 万股,回
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6)。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
事会 2024 年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和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将“不超过人民币 7.84 元/股(含)”调整为“不
超过 11.00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6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4 年 9 月 3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
首 次 回 购 的 股 份 数 量 为 3,226,000 股 , 占 公 司 当 时 总 股 本
1,230,550,151 股的比例为 0.26%,回购成交价格为 4.66 元/股,已回购的总金额为 1,503.32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9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同时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4,770,4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193,329,151 股的比例为1.24%,购买的最高价格为 10.96 元/股、最低价格为 4.62 元/股,已支付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为 84,985,433.6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自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以来,公司根据整体资金规划,积极推动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实施。
在实施股份回购期间,受市场行情、公司股价波动、回购方案调整、资金计划安排、交易窗口期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公司在原定的回购期限内无法完成回购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未来经济环境、证券市场变化、公司资金状况、持续经营能力以及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后,
拟对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9 个月,延期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止,
即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调整为自2024年7月31日至2026年4月30日。除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对回购股份方案的调整,综合考虑了未来经济环境、证券市场变化、公司资金状况以及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有利于优化公司未来资金使用规划,促进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本次方案调整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
五、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除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本次回购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的决策程序
本次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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