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歌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07 17:04:15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取得金融机构增持贷款暨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拟在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 10,000 万元。
2025 年 7 月 7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增持
公司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告知函》,截至 2025 年 7 月 4 日,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
司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增持公司股份 1,733,500 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 46.53%增加至 47.01%,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
权益变动时间 2025年7月4日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
心,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结合对
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和独立判断,截至2025年7月4日,宁波丽晶
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
权益变动过程 式增持公司股份1,733,500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比例从46.53%增加至47.0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
股票简称 乐歌股份 股票代码 300729
变动类型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A股(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 173.35 0.51
限公司)
A股(姜艺) 2.8 0.01
合计 176.15 0.5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取得上市
本次权益变动方 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赠与 □表决权让渡□
式(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 他
来源(可多选)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比例(%) 股数(万股) 比例(%)
持有股份 1504.8295 4.41 1504.8295 4.41
项乐宏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92.8741 0.86 376.2074 1.1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11.9554 3.55 1128.6221 3.30
持有股份 924.4824 2.71 927.2824 2.71
姜艺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31.1206 0.68 231.8206 0.68
有限售条件股份 693.3618 2.03 695.4618 2.04
持有股份 6618.9378 19.39 6792.2878 19.88
宁波丽晶电子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618.9378 19.39 6792.2878 19.88
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持有股份 4980.1028 14.59 4980.1028 14.58
丽晶(香港)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980.1028 14.59 4980.1028 14.58
国际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持有股份 1853.8650 5.43 1853.8650 5.43
宁波聚才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53.8650 5.43 1853.8650 5.43
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年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取得金融机构增持贷
的承诺、意向、计划 款暨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公司控
股股东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拟在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
10,000万元。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是□ 否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是□ 否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
表决权的股份 例。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 是 否□
约购买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
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进
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7.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注:上表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