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大电力: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保荐书
公告时间:2025-07-03 20:33:5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七月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发行保荐书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许梦燕和金晓锋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特为其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并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目 录
目 录...... 2
释 义...... 3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4
一、本次证券发行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4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 4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5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5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6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 ...... 8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9
一、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9
二、本次证券发行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交易所规定
的决策程序的说明...... 9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的说明...... 10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说明.. 12
五、本次证券发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说明
...... 16
六、其他专项事项核查意见...... 17
七、发行人主要风险提示...... 21
八、发行人发展前景评价...... 22
附件:...... 27
释 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发行保荐书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发行人、山大电力 指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电力有限 指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山大电力 IPO 项目 指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项目
山大资本、控股股东 指 山东山大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山东大学、实际控制人 指 山东大学
A 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本次公开发行 指 发行人根据招股说明书所载条件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的行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上市草案)》 指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草案)》,
本草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实施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 指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通力 指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容诚所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 指 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证券发行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许梦燕和金晓锋。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许梦燕女士:现任兴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资深经理,硕士、保荐代表人。曾参与长利新材 IPO 项目及多家拟上市企业的辅导上市工作,具有扎实的经济、金融和财务理论基础和丰富的企业辅导改制、股票发行上市、资产重组、收购兼并等资本运作经验。
金晓锋先生:现任兴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副总经理,硕士、保荐代表人。曾参与多家拟上市企业的辅导上市工作。曾主持或参与力合微(688589.SH)IPO项目、新凤鸣(603225.SH)IPO 项目、长利新材 IPO 项目、新凤鸣(603225.SH)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华意压缩(000404.SZ)公开配股项目、晶盛机电(300316.SZ)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具有坚实的经济、金融和财务理论基础和丰富的企业辅导改制、股票发行上市、资产重组、收购兼并等资本运作经验。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
(一)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协办人为詹梅,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詹梅女士:现任兴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拟 IPO 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年报审计工作经验,曾参与长利新材 IPO 项目及多家拟上市企业的辅导上市工作,三盛控股(HK.02183)的重大资产重组审计、建中建设(HK.00589)的上市审计。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高亚峰、陈齐、江俊霖、黄实、杜丽华、张轩晖、刘瀚文、胡皓、姚俏俏。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址: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颖秀路山大科技园内
(三)设立日期:2001 年 4 月 12 日
(四)注册资本:12,216.00 万元人民币
(五)法定代表人:张波
(六)联系方式:0531-88726689
(七)业务范围:电力设备及系统、节能设备、储能设备、光伏电站设备、机电一体化设备、网络安全设备、安防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安装及维护;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销售、服务、技术转让、咨询;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电动汽车充换电设备、新能源电力设备、充电运营系统的开发、生产销售、运营、维护、安装和技术服务;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的建设、运营和维护;电网线路及电力设备的检测、维修技术服务;无人机的技术开发、销售;电力销售、电力供应;设备租赁;房屋租赁;普通货运(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汽车租赁;出租汽车客运;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须凭资质证书经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自营和代理各类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八)本次证券发行类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之日,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保证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1、内核机构
保荐机构风险管理部内设投行内核管理部为常设的内核机构,同时设立投资银行业务内核委员会作为非常设的内核机构,履行对投行类业务的内核审议决策职责,对投行类业务风险进行独立研判并发表意见。
2、内核事项
以保荐机构名义对外提交、报送、出具或披露投行类业务材料和文件必须按照保荐机构内核相关制度履行内核程序。
内核委员会应当以现场、通讯等会议方式履行职责,以投票表决方式对下列事项作出审议:
(1)是否同意保荐发行人股票、可转换债券和其他证券发行上市;
(2)是否同意出具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
(3)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以及其他保荐机构认为有必要的事项。
除前述会议事项以外的其他以保荐机构名义对外提交、报送、出具或披露投行类业务材料和文件的审批事项由投行内核管理部负责安排人员进行审议决策。
3、内核程序
对于履行内核会议程序的事项,提出内核申请后,原则上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且经业务部门和质控部门审核同意后,投行内核管理部启动内核会议审议程序:
(1)已经根据中国证监会、交易所、证券业协会等部门和保荐机构有关规定,完成必备的尽职调查程序和相关工作,且已经基本完成项目申报文件的制作;
(2)已经履行现场检查程序(如必要),并按照质控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和回复;
(3)项目现场尽职调查阶段的工作底稿已提交质控部门验收,质控部门已验收通过并出具包括明确验收意见的质量控制报告;
(4)已经完成问核程序要求的核查工作,并对问核形成书面或电子文件记录。
投行内核管理部负责组织委员对内核申请材料进行财务、法律等方面的审核,并结合现场检查(如有)、底稿验收情况、质量控制报告、电话沟通、公开信息披露和第三方调研报告等,重点关注审议项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的相关要求,尽职调查是否勤勉尽责。在审议中发现项目存在问题和风险的,应提出书面反馈意见。
每次参加内核会议的内核委员不得少于 7 名。内核会议表决采取不公开、记名、独立投票的方式,参加内核会议的内核委员一人一票。表决票设同意票和反对票,不得弃权。内核会议应当形成明确的表决意见,获得内核会议通过的项目应至少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参会内核委员表决同意。项目组在申报前应当根据内核意见补充尽职调查程序,或进一步修改完善申报文件和工作底稿,质控部门应对项目组补充的尽职调查工作底稿进行补充验收。
保荐机构建立内核意见的跟踪复核机制。项目组根据内核意见要求补充执行尽职调查程序或者补充说明,并形成书面或电子回复文件。内核机构应对内核意见的答复、落实情况进行审核,确保内核意见在项目材料和文件对外提交、报送、出具或披露前得到落实。
项目组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提交了山大电力 IPO 项目内核申请,提交保荐机
构内核会议审议。兴业证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核委员会于 2023 年 6 月 1 日对山大
电力 IPO 项目召开了内核会议,本次内核会议评审结果为:山大电力 IPO 项目内核获通过。兴业证券同意推荐山大电力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