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2 证券简称: 飞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6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 年 7 月 1 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24.00 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3.73 元/股
4、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飞沃科技”)《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5 年 7 月 1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6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4.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3.73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主要内容如下:
1、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授予价格:13.73 元/股
3、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划授予限制 草案公告日公
(万股) 性股票总数 司股本总额的
的比例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刘志军 中国 董事、董事会秘书 4.00 2.58% 0.05%
2 潘左熠 中国 副总经理 4.00 2.58% 0.05%
3 张建 中国 副总经理 3.00 1.94% 0.04%
4 黎杰 中国 财务总监 3.00 1.94% 0.04%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10.00 70.96% 1.47%
(共 60 人)
(三)预留部分 31.00 20.00% 0.41%
合计 155.00 100.00% 2.06%
注 1: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注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4、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失效。
(3)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①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证券法》《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日将根据最新规定相应调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及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4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3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3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5 年 9 月 30 日(含当日)之前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与首
次授予部分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5 年 9 月 30 日(不含当
日)后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的归属期限和归属比例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 5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 5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
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归属期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考核目标值(Am) 考核触发值(An)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 1、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不低 1、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
期 2025 年度 于 22.00 亿元; 20.00 亿元;
2、2025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2、2025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5,000.00 万元。 4,000.00 万元。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25 年、2026 年两年营 1、2025 年、2026 年两年营业
第二个归属 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47.00 亿 收入累计不低于 43.50 亿元;
期 2026 年度 元; 2、2025 年、2026 年两年净利
2、2025 年、2026 年两年净 润累计不低于 10,000.00 万
利润累计不低于 12,500.00 元。
万元。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25 年、2026 年度、2027 1、2025 年、2026 年度、2027
第三个归属 年三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年三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期 2027 年度 75.00 亿元; 70.00 亿元;
2、2025 年、2026 年度、2027 2、2025 年、2026 年度、2027
年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年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22,500.00 万元。 18,000.00 万元。
业绩完成度(A) 各归属期对应公司层面归属比例(M)
当 A
当 An≤A
当 A≥Am 时 M=100%
注1:上述“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考核年度的净利润以剔除本次及考核期间内其它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注2:上述“营业收入”指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的营业收入;
注3:公司实际实现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为A,对应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