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超纤:2024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01 19:23:30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5-039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2025年6月13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
1,761,060,1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人民币(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805,300.78元人民币(含税),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分配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61,060,1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50000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4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1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0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9日。
四、权益分配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7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红利将于2025年7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83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在利润分配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7月1日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昆路2177号16栋10楼
咨询联系人:褚玉玺,符娟
咨询电话:021-57243140
咨询邮箱:chu.yuxi@huafeng.com,fu.juan@huafeng.com
七、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附件:
一、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孙向浩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
历,工程师,曾获上海市科技进步三等奖。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向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方惠华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
历。曾任霍尼韦尔特殊材料部技术应用开发经理,帝斯曼工程塑料亚太区高级销售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惠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贺璇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 11 月出生,硕士研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贺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聪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
历,曾任华峰新材料市场中心主任,华峰合成市场部经理,浙江华峰合成公司总经理助理,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可持续发展总监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褚玉玺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 年 9 月出生,硕士研
究生。2014 年 2 月加入华峰,曾任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投资经理、投资主管、经理助理、副经理,杭州天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经理等职务,曾主导及参与多个股权投资项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及非公开发行项目、集团公司债发行项目等,具有丰富的股权投资、直接融资、拟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资本运作及产业运营管理经验。2023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褚玉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符娟女士:女,中国国籍,1987年7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就职于金棕榈企业机构、上海嘉宝莉涂料有限公司。2015年7月进入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符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符娟女士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内审部负责人简历
沈忠先生:男,1981年10月出生,本科,具有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曾就职于上海远播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主管。2016年9月进入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沈忠先生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