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数据:海量数据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01 18:20:38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5-039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总计 1,765.9962 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A股普通股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9,433.2710 万股的6.00%。本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成立日期:2007 年 7 月 30 日
上市日期:2017 年 3 月 6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0 号科大天工大厦 B 座 6 层 01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
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4 名。
(三)公司近三年经营业绩
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营业收入 372,473,893.27 261,832,119.03 302,942,574.97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
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 369,872,692.12 259,751,424.87 302,014,469.22
的营业收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3,327,031.09 -81,182,664.84 -63,775,244.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75,215,961.17 -97,993,477.33 -66,374,310.93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712,915.10 -69,301,638.10 -40,302,512.39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16,079,979.23 820,853,414.02 887,084,996.64
总资产 1,056,120,056.01 909,805,428.07 1,024,561,643.72
二、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原材料”和“新引擎”,而数据库则是将数据转化为生产力的关键基础设施。在数字化时代的背景下,数据库已成为社会经济运行的关键“根”技术和支撑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国产数据库产品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和实践打磨,借助政策红利,信创应用正在从党政领域向全行业转化,信创产业加速落地;同时,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关键技术的快速发展推动数据规模呈指数级增长,在政策和市场的双轮驱动下,国产数据库迎来空前良好的技术发展变革期和市场扩张机遇期。随着国内数据库市场的逐步成熟,国产数据库厂商间的竞争愈发激烈,竞争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资源正向技术更强、品牌更响的企业集中,竞争格局朝着“强者恒强”的方向发展。同时,数据库作为一款基础软件,技术门槛高、研发周期长、工程要求精,需要长期持续稳定地投入以保持市场竞争力。
公司自 2017 年主板上市以来,致力于提升经营质量。公司作为一家高质量发展的国产数据库基础软件厂商,持续秉承“专注做好数据库”的发展理念,锚定高质量发展路线,聚焦于国产数据库产品的研发、销售和服务。公司的核心产品海量数据库 Vastbase 符合新质生产力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的特征,能够满足关系国计民生、国民经济的关键基础行业客户国产化、数字化需求,助力用户高质量发展。2024 年度,公司“数据库自主产品和服务”业务实现收入 1.40 亿
元、毛利率达到 74.11%,对公司经营毛利润的贡献超过七成,已成为公司长期经营健康发展的基石业务,这也标志着公司作为独立数据库厂商在技术研发、产品能力、市场拓展等方面实现了阶段性成果,公司也将迈入新的发展阶段。
2025 年是公司“第二个九年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公司“第三个九年规划”谋篇布局启动之年。在这一重要节点,公司为了吸引和留住关键核心骨干员工,一以贯之地执行“第三个九年规划”,支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和长期可持续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骨干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四、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总计1,765.9962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A股普通股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9,433.2710万股的6.00%。本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在实施中。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五、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人员。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0 人,约占公司员工总数 832 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 1.20%,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骨干人员。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具有聘用、雇佣或劳务关系。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职务 权数量(份) 授予股票期权 公告时股本总
总量的比例 额的比例
1 肖枫 董事、总裁 1,973,327 11.17% 0.67%
2 王振伟 董事 1,963,324 11.12% 0.67%
核心骨干人员(8 人) 13,723,311 77.71% 4.66%
合计(10 人) 17,659,962 100.00% 6.0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该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
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对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3、由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不属于内幕交易的情形除外。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一)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 12.84 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可以 12.84 元的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
(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采用自主定价的方式确定,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90%,为每股 12.84 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6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90%,为每股 12.31 元。
(三)合理性说明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定价依据参考了《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定价方式是以促进公司发展、维护并提升股东权益为根本目的,也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性,进一步稳定和激励核心人才,为公司长远稳健发展提供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