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爱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汇绿生态: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01 17:01:54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5-054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钧恒”)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武汉分行”)签署了《授信协议》,公司与招商银行武汉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武汉钧恒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担保期限为12个月,即2025年6月25日起到2026年6月24日止。
合同签署日期:2025年6月30日
合同签署地:武汉市江汉区
2、经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3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担保、融资额度的议案》。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年度内,公司对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 16 亿元人民币,公司对武汉钧恒担保额度为 4 亿元人民币,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公司担保额度为 6 亿元人民币。
本次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签署后的累计担保金额,尚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额度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情况明细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
担保方持 最近一期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占上市公 是否关联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股被担保 资产负债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司最近一 担保
方比例 率 (万元) (万元) 期净资产
比例
汇绿生态 武汉钧恒
科技集团 科技有限 51% 65.23% 5,000 5,000 3.20% 否
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
注:
1、“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为截至报告期末已签订的担保合同总额;
2、“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为本次审批的担保金额上限;
3、“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为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注 2)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8月7日
注册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777号3号电子厂房5楼南面
法定代表人:彭开盛
注册资本:7347.05万元
经营范围:电子设备、光通信产品(专营除外)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化控制技术的研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1.0001%
2 彭开盛 23.0000%
3 谢吉平 13.6109%
4 陈照华 3.9894%
5 同信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4457%
6 徐行国 2.3819%
7 顾军 2.1063%
8 刘鹏 1.4658%
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8,330.77 81,429.88
负债总额 72,275.29 53,113.80
流动负债 66,202.37 47,939.66
预计负债
净资产 46,055.48 28,316.08
其中:
银行贷款总额 16,400.00 19,385.00
营业收入 29,217.36 66,620.53
利润总额 3,825.75 7,484.80
净利润 4,407.37 6,966.90
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情况稳定,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情况。
四、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一)《授信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和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授信申请人”)签订了《授信协议(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无需另签借款合同的情形)》(以下简称“《授信协议》”),同意在《授信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间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含等值其他币种)授信额度(以下简称“授信额度”)。
授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称甲方)
授信申请人: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1、授信额度
1.1 本协议项下,甲方向乙方提供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的授信额度(含循环额度及/或一次性额度),乙方可在授信额度内申请其他币种的具体业务(汇率按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甲方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

甲方(或甲方下属机构)和乙方原签有编号为/的《授信协议》(此处填写协议文本名称)项下叙做的具体业务尚有未清偿余额的,自动纳入本协议项下,直接占用本协议项下授信额度。
1.2 授信期间为12个月,即2025年6月25日起到2026年6月24日止。乙方需要使用授信额度办理具体授信业务的,应在该期间内向甲方提出额度使用申请,甲方不受理乙方超过授信期间到期日提出的额度使用申请,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经授信申请人要求,本保证人同意出具本担保书,自愿为授信申请人在《授信协议》项下所欠招商银行武汉分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1、合同各方
授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授信保证人: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范围
2.1 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武汉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2.1.1 招商银行武汉分行(或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下属机构)和授信申请人原签有编号为/的《授信协议》(此处填写协议文本名称)项下具体业务中尚未清偿的余额部分;
2.1.2 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因履行《授信协议》项下商业汇票、信用证、保函(含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应授信申请人申请开立的以第三方为被担保人的保函)/海关税费支付担保/票据保付、提货担保函等付款义务而为授信申请人垫付的垫款本金余额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等,以及为授信申请人所
2.1.3 保理业务项下,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受让的对授信申请人的应收账款债权(或基于授信申请人签发的债权凭证/无条件付款承诺而享有的债权)及相应的逾期违约金(滞纳金)、迟延履行金,及/或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以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来源资金向授信申请人支付的应收账款融资收购款及相关保理费用;
2.1.4 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在《授信协议》项下贸易融资业务中所委托的银行对外付款本金余额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等;
2.1.5 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在《授信协议》项下为授信申请人办理委托开证、委托境外融资或跨境贸易直通车等跨境联动贸易融资业务时,依据具体业务文本约定为归还联动平台融资而做出的押汇或垫款(无论是否发生在授信期间内)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等;
2.1.6 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应授信申请人要求开立信用证后,委托招商银行其他分支机构向受益人转开信用证的,该信用证项下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履行开证行义务而为授信申请人垫付的垫款及因该开证所发生的进口押汇、提货担保债务本金余额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等;
2.1.7 授信申请人在衍生产品交易、黄金租赁业务等项下对招商银行武汉分行所负的全部债务;
2.1.8 招商银行武汉分行根据《授信协议》项下各具体业务文本发放的贷款本金余额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等;
2.1.9 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实现担保权和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费等)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2.2 就循环授信而言,如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则本保证人对授信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仅就不超过授信额度金额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部分及其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尽管有前述约定,但本保证人明确:即使授信期间内某一时点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但在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要求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各种授信本金余额之和并未超过授信额度,本保证人不得以前述约定为由提出抗辩,而应对全部授信本金余额及其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等(具体以第1.1条所述各项范围为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3 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在授信期间内为授信申请人办理新贷偿还、转化旧贷或信用证、保函、票据

汇绿生态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爱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