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谷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9 15:52:08
证券代码:688448 证券简称:磁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南京宝利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宝利丰”)持
有公司股份 8,09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29%,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其中 1,232,500 股已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起
上市流通,6,860,000 股已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起上市流通。宝利丰一致
行动人公司董事、总经理董继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43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3.39%,其中 2,400,000 股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
份,已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起上市流通,30,000 股来源于股权激励归属所
得,已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起上市流通。股东宝利丰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继
勇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52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69%。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宝利丰因自身资金安排,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149,569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其
中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16,523 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1,433,046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
上述减持主体的本次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方式减持的,在任意
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
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视减持时二级市场交易
价格确定。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宝利丰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南京宝利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8,092,500股
持股比例 11.29%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8,092,5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南京宝利丰创业投资
8,092,500 11.29% 董继勇为宝利丰的执行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第一组 事务合伙人
董继勇 2,430,000 3.39%
合计 10,522,500 14.69% —
注:持有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比例合计存在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股) 例 (元/股) 露日期
南京宝利丰创
2025/5/9~
业投资合伙企 97,500 0.14% 36.20-36.20 2025年2月19日
2025/5/9
业(有限合伙)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南京宝利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2,149,569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3.0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716,523 股
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433,046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7 月 21 日~2025 年 10 月 20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的股份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安排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股东宝利丰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等承诺:
“(1)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对于本单位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若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单位因未履行上述
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单位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之锁定、减持另有要求的,本单位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2、股东宝利丰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人/本机构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人/本机构拟减持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且本人/本机构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人/本机构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本机构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3)本人/本机构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本机构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如因本人/本机构未履行上述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本机构将依法予以赔偿;如本人/本机构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宝利丰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