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七互娱: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7 19:06:45
证券代码:002555 证券简称:三七互娱 公告编号:2025-036
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党章》”)、《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程》(以下简称“《党章》”)、《上市公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
修订前 修订后
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总监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网络及计算机领域内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网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络及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涉及前置许可的除外),计算机系统集成,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涉及前置许可的除外),网络工程,图文设计制作,计算机、软件及辅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工程,图文设计制作,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销售,动漫的设计和制作,广告的设计、制作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销售,动漫的设计和制和发布,组织境内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实业投作,广告的设计、制作和发布,组织境内文
资。 化艺术交流活动,实业投资。(以上范围涉及
前置许可的除外)。
第三章 股份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
权利。 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
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
值。 面值。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212,237,681 股,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数 为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2,212,237,681 股,2,212,237,681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
无其他种类股。 股 2,212,237,681 股,无其他类别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
修订前 修订后
供任何资助。 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
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
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
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
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作
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作出决议,
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五)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准的其他方式。 其他方式。
第二十三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第二十四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
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实施程序为: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实施程序为:
…… ……
(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减资方案; (二)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减资方案;
…… ……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第二十五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
购本公司的股份: 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 ……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 ……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
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进行。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