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恒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6 19:11:58
证券代码:832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4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6 月 19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姚秀珠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申请一般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申请人民币 2,000 万元的一般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 1 年。授信品种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国内信用证、国内非融资性保函。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本次授信额度已在公司 2025 年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申请一般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的一般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1年。授信品种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
款、贸易融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国内信用证、国内非融资性保函。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无偿为公司此次申请一般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授信额度关联担保已在公司2025年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独立董事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姚秀珠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2个月,用途为归还他行正常类流动资金贷款及主营业务相关采购支付。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本次授信额度已在公司2025年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 8,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12 个月,用途为归还他行正常类流动资金贷款及主营业务相关采购支付。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无偿为公司此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授信额度关联担保已在公司 2025 年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已经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独立董事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姚秀珠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拟聘任李威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证券事务代表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 年第二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