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新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6 18:48:27
证券代码:300828 证券简称:锐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 1%整数
倍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虢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
虢盛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披
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
编号:2025-010),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虢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上海虢实”) 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虢盛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上海虢盛”)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5 月 13 日至 2025 年 8 月 12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651,190 股(占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本比例不超过 1.00%),拟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302,380 股(占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
股份后的股本比例不超过 2.00%),合计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953,570 股(占
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本比例不超过 3.00%)。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虢实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虢盛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触
及 1%整数倍的告知函》,上海虢实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虢盛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
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1,648,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
份后的股本比例为 1%。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虢实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虢盛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 14,863,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本比例
为 9.00%,持股比例触及 1%的整数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虢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虢盛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 上海市市辖区杨浦区荆州路 168 号安联大厦 603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5 月 21 日至 2025 年 6 月 25 日
股票简称 锐新科技 股票代码 300828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 股 1,648,100 1.00%
其中:集中竞价 1,467,800 0.89%
大宗交易 180,300 0.11%
合计 1,648,100 1.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上海虢实投 合计持有股份 12,481,900 7.56% 11,246,500 6.81%
资合伙企业 其中:无限售
(有限合伙) 条件股份 12,481,900 7.56% 11,246,500 6.81%
有限售条件 0 0 0 0
股份
上海虢盛资 合计持有股份 4,030,000 2.44% 3,617,300 2.19%
产管理中心 其中:无限售 4,030,000 2.44% 3,617,300 2.19%
(有限合 条件股份
伙) 有限售条件 0 0 0 0
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16,511,900 10.00% 14,863,800 9.00%
合计 其中:无限售 16,511,900 10.00% 14,863,800 9.00%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0 0 0 0
股份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号:2025-010),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虢实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
划 虢盛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953,570 股(占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本比例不超
过 3.00%)。
本次变动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是□ 否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注 1:本公告若出现比例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 2:计算“减持比例”、“占总股本比例”等比例时,总股本均已剔除公司最新披
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上海虢实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虢盛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上海虢实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虢盛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告知函》。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