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青: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公告时间:2025-06-26 16:04:46
债券简称:22 江泥 01 债券代码:149876.SZ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年度)
发行人
(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5 年 6 月
重要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年青”、“发行人”或“公司”)对外披露的《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中的“报告期”是指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录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3
第二节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5
第三节 发行人 2024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7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11
第五节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12
第六节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13
第七节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14
第八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15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16
第十节 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17
第十一节 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变动情况......18第十二节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
应对措施...... 19
第十三节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20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如有):JIANGXI WANNIANQING CEMENT CO.,LTD.。
二、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存续的由中信证券受托管理的发行人债券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
债券简称 22 江泥 01
债券代码 149876.SZ
起息日 2022 年 4 月 15 日
到期日 2027 年 4 月 15 日
截至报告期末债券余额 6.00
截至报告期末的利率(%) 3.20
还本付息方式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交易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约定的选择权条款名称(如有) (1)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
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末
调整本期债券后 2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发
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的前 30 个交
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
调整幅度的公告,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以发行人
发布的票面利率调整实施公告为准,且票面利
率的调整方向和幅度不限。若发行人未行使调
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
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
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
期内进行登记,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
分面值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
售支付工作。
报告期内选择权条款的触发或执行情况 未触发
(如有)
行权日 2025 年 4 月 15 日
第二节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按月定期全面排查发行人重大事项发生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出现了审计机构变更的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监管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及时开展督导工作,督促发行人就相关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正常履职,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zse.cn)公告了《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事务报
告(2023 年度)》,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就审计机构变更公告了《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发生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报告》。
三、持续监测及排查发行人信用风险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信用风险变化情况,持续监测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债券偿付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根据监管规定或者协议约定,开展信用风险排查,研判信用风险影响程度,了解发行人的偿付意愿,核实
偿付资金筹措、归集情况,评估相关风险应对措施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偿债意愿正常。
四、持续关注增信措施
22 江泥 01 无增信措施。
五、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22 江泥 01 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且截至报告期初,募集资金已
全部使用完毕。
六、召开持有人会议,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受托管理人按照《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 22 江泥 01 发行人存在触发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22 江泥 01 不涉及召开持有人会议事项。
七、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已督促22 江泥01 按期足额付息。22江泥01 已于 2025
年 3 月 3 日至 2025 年 3 月 5 日进行回售登记,根据回售登记结果,22 江泥 01
的回售申报金额为 6.00 亿元,发行人已在 2025 年 4 月 15 日兑付 22 江泥 01 全
额本金及 2024 年 4 月 15 日至 2025 年 4 月 14 日期间相应利息,并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前摘牌。
第三节 发行人 2024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经营情况
1.发行人业务情况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为水泥行业及其上下游产业链相关行业,其中包括水泥、商砼、骨料等。水泥为重要建筑材料,主要应用于地产、基建与农村建设,对国家建设及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公司主要从事硅酸盐水泥、商品混凝土、骨料及新型墙材的生产及销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万年、玉山、瑞金、于都、乐平、德安六大水泥生产基地、11条熟料生产线、62 条商砼生产线及 32 台水泥磨机。
2. 发行人所处的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行业地位
目前受国家“十四五”规划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要求,水泥行业正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逐渐步入转型升级、绿色发展阶段,受宏观经济和政策影响较明显,属于典型的周期性行业。
公司业务主要位于江西区域,集中在赣南及赣东北地区,在覆盖江西地区主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