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山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4 19:54:14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8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
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
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职工董事 2 名。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选
举叶可先生、陈于冰先生、陈代千先生、陈怡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选举杨帆先生、蒋薇女士、郑中巧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由张未名先生、张晓霞女士出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详见附件),张未名先生、张晓霞女士与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任期为三年,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已经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完成了对上述董事的诚信档案查询工作,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非职工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且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情况
公司董事会选举叶可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选举陈于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董事会选举产生的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蒋薇女士、独立董事郑中巧先生、董事张晓霞女士担任。其中,蒋薇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张未名先生、独立董事杨帆先生、董事张晓霞女士担任。其中,张未名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郑中巧先生、独立董事蒋薇女士、董事陈怡毅女士担任。其中,郑中巧先生担任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中,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的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蒋薇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同意续聘陈于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
经公司总经理陈于冰先生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同意续聘陈代千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
经公司总经理陈于冰先生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黄国敏先生、李国成先生、张未名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黄国敏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
经公司董事长叶可先生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同意续聘张未名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晓霞女士为内部审计部负责人,同意续聘刘婷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岗位胜任能力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聘任财务负责人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公司已经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完成了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档案查询工作。
董事会秘书张未名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刘婷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姓名:张未名
联系电话:021-61462195
传真号码:021-61462196
电子邮箱:stock@stonehill-tech.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博霞路 11 号
(二)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姓名:刘婷
联系电话:021-61462195
传真号码:021-61462196
电子邮箱:stock@stonehill-tech.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博霞路 11 号
六、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Lei Xu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慧中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张丹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郭玉柱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及内部审计部负责人职务,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喻佳萍女士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Lei Xu先生、李慧中先生、张丹女士、郭玉柱先生、喻佳萍女士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前述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Lei Xu先生、李慧中先生、张丹女士、郭玉柱先生、喻佳萍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地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5 日
附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叶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生,同济大学工学学士、
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至今担任西藏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岩山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并担任纽劢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自 2023 年 11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叶可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叶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傅耀华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可先生、傅耀华女士、陈于冰先生和陈代千先生分别持有西藏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50%、10%、10%的股份,西藏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岩合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9.9750%的出资额,并通过上海道准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上海岩合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500%的出资额。此外,傅耀华女士、陈于冰先生和陈代千先生分别直接持有上海岩合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950%、4.9975%和 4.9975%的出资额。
除上述情况外,叶可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陈于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生,研究生学历。分别
于 1999 年、2002 年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获得经济学院学士及硕士学位。曾任职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 11 月起在公司任职,曾任公司投资总监。
2014 年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2015 年 2 月起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 年 5 月
至 2023 年 11 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自 2023 年 11 月起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
经理。
截至目前,陈于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6,678,039 股。陈于冰先生、叶可先生
及其一致行动人傅耀华女士、陈代千先生分别持有西藏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10%、50%、10%的股份,西藏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岩合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9.9750%的出资额,并通过上海道准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上海岩合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500%的出资额。此外,陈于冰先生、傅耀华女士和陈代千先生分别直接持有上海岩合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9975%、9.9950%和 4.9975%的出资额。陈于冰先生与陈怡毅女士分别担任岩超聚能(上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
除上述情况外,陈于冰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