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雷利: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告时间:2025-06-24 18:05:51
证券代码:300660 证券简称:江苏雷利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〇二五年六月
本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中的释义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8,634.8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智能感知激光雷达与车载热管理微电机、激光装备振镜系统 22,887.50 21,887.50
生产建设项目
汽车微电机与组件生产基地及试验室建设项目 28,709.45 27,709.45
海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43,960.85 40,960.85
其中:马来西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1,565.20 20,065.20
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3,901.50 13,401.50
墨西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8,494.15 7,494.15
智慧工厂升级改造项目 19,428.00 19,428.00
机器人运控组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649.00 6,649.00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合计 133,634.80 128,634.80
注: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扣除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投入及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5,000万元。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将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智能感知激光雷达与车载热管理微电机、激光装备振镜系统生产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于浙江省嘉兴市实施,计划投资22,887.50万元,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睿驰同利,项目产品包括汽车激光雷达电机、汽车热管理微电机、激光装备振镜系统等。
2、项目投资概况和融资安排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22,887.50万元,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21,887.50万元。
3、项目必要性
(1)项目实施有利于扩大企业产能,巩固市场竞争地位
近年来,随着全球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关注增加,以及各国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市场呈现出爆发式增长态势,智能辅助驾驶技术亦快速普及。而汽车微特电机作为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零部件之一,市场规模随之扩大。而除了新能源汽车,传统燃油汽车在全球范围内仍然是汽车行业的主流,亦存在巨大的存量市场空间。伴随着汽车行业不断进行技术升级和产品更新,传统燃油汽车中微特电机的应用数量和性能要求也在逐步提升。同时,在工业自动化水平持续提升、激光光源技术升级迭代、激光高功率趋势持续深化的背景下,未来激光设备的普及应用将带来更多市场需求,根据《2025中国激光产业发展报告》,2024年全球激光设备市场销售收入约为218亿美元,市场空间稳定、广阔。上述因素为相关微特电机产品提供了稳定、广阔的市场空间。
本项目通过新建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升级扩建相关汽车、工业激光装备领域微特电机及组件系统产品,有利于公司保持在消费升级和产业变革的双重驱动下的技术领先地位,满足汽车、工业领域微特电机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使公司能够及时响应下游客户的订单需求,从而在市场供应上占据更有利的地位,从而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赢得更多优质客户、扩大市场份额,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本项目在扩大产能的同时,也将不断提升公司产品的智能化水平,以适应汽车、工业领域的智能化发展潮流,从而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2)项目实施有利于提高企业生产和技术能力,满足客户验证及行业需求
汽车、工业自动化相关产业链对配套核心零部件有着严苛的准入条件,对配套企业产能规模、生产智能化、自动化与供应稳定性具备高审核门槛。本项目通过新建智能制
造产业基地,购置国内外先进的自动化、智能化软硬件设备,有力推动公司从传统制造向智能化制造转型,以满足汽车、工业自动化领域对资质、生产制造、产品质量、交付能力的严苛要求。
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生产、交付能力及智能化技术水平,更好地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进一步维护与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与客户建立更紧密的合作纽带。
(3)项目实施有利于升级公司产品业务矩阵结构,开辟第二增长曲线
公司专注从事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微特电机、工业控制电机、医疗仪器用智能化组件及相关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目前产品在家用电器行业已经具有较高的影响力,伴随着国内家电市场逐渐稳定,公司产品结构向汽车、工控等领域方向发展是实现多元化战略的重要举措之一,该类业务可拓展新的客户群体,增加盈利贡献点,增强抗风险能力和市场适应能力。
近年来,家用电器领域零部件制造企业依靠自身在生产、制造、管理领域的能力延展,积极拓宽产品和客户结构,逐步切入汽车、医疗健康、工业控制等领域,逐渐探索增长的“第二曲线”。为紧跟行业趋势,积极探寻新的市场增量空间,本项目通过新建智能制造产业基地,扩建汽车、工控领域微特电机、系统组件等产品,拓宽公司的产品业务矩阵结构,并由此逐渐深度切入产业链条,为公司提供丰富的市场机遇与产业协同与合作机会。
4、项目可行性
(1)产业政策助力项目相关行业快速发展
汽车、工业自动化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受到国家高度重视。近年来,国家各相关部委持续出台包括鼓励汽车生产和消费、推广新能源汽车及汽车产业低碳化、提升工业自动化及智能化水平等方面的多项利好政策,在产业规划、技术引进、投融资、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汽车、工业自动化相关行业全方位的支持,推动汽车、工业自动化行业的创新发展,促进相关企业的技术研发和市场拓展。作为产业链上游的关键供应商,产业政策为公司产品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为项目顺利建设创造了良好条件。
(2)全球汽车产业稳健发展助推汽车微电机市场快速发展
汽车行业的发展情况与汽车微特电机的需求情况高度相关,在车辆智能化、电动化转型的背景下,其对微特电机等主要零部件的需求也随之增长。据OICA发布的汽车产量数据显示,全球汽车产量从2005年6,671.96万辆增长至2024年9,250.43万辆,预计未来仍将保持较高水平。此外,新能源汽车成为全球汽车产业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发力点,根据EV Volumes数据统计,2018-2023年期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从208.20万辆增长至1,418.20万辆。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统计,中国新能源汽车快速起量,202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新能源汽车新车渗透率突破40%。
汽车微特电机应用在汽车包括热管理、座舱、底盘、外饰、清洗、门窗等在内的多个系统中,随着全球汽车产业向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加速转型,汽车微特电机作为主要执行元件之一,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根据Stratistics MRC的数据,全球汽车微电机市场到2025年将达到193亿美元,预计到2032年将达到394亿美元。
综上所述,全球汽车产业稳健发展助推汽车微电机市场快速发展,为本项目产能消化提供有效保障。
(3)成熟的生产管理经验、丰富的生产技术及客户资源储备,为项目落地提供有效保障
公司坚持“电机驱动系统解决方案专家”的战略定位,在生产管理方面,公司采用自动化+柔性化进行多模式生产,全过程信息化系统导入,实现主计划排产,物料采购,仓储配料、生产装配过程管理等全流程的实时监控,在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有效降低成本,并高度重视过程质量管控,将质量控制落实到各业务环节实处。
在生产设备配置方面,公司具备优良的自动化及定制化生产设备,目前拥有多个省级智能工厂或车间,生产自动化率超过80%,自动化生产运营能力持续稳步提升,为提高生产效率、保持产品的质量稳定性提供了保障。公司成熟的生产设备管理与配置经验可复制于汽车、工控领域产品业务线的生产设施配置,具备科学性与合理性。
在生产技术方面,公司凭借控制和电机一体化技术优势,已逐步积累相关领域产品技术储备,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保障。
在客户资源储备方面,公司不断开拓新领域和市场,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注重新产品研发质量和效率,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争取在新能源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在汽车领域,公司紧跟汽车能源结构转型、汽车零部件电子化和轻量化发展趋势,在与海立新能源、图达通、华为、采埃孚、三花智控、奥特佳、苏州中成、艾尔希、凯斯库等优质客户建立合作的基础上,与比亚迪、延锋汽饰、宁波继峰、速腾科技等优秀整车厂及汽车零部件公司逐步建立合作关系;在工业控制领域,公司凭借高效工业水泵及无刷电机产品技术,与美国滨特尔等国内外知名企业逐步建立合作关系,为项目实施提供优质客户保障。
综上所述,公司拥有丰富生产管理经验、生产技术及客户资源储备,将为本项目落地提供有效保障。
5、项目实施主体和建设周期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睿驰同利,实施地点位于浙江省嘉兴市,项目建设期36个月。
6、项目效益情况
本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7、项目备案、环评事项及进展情况
本项目相关备案、环评(如需)等事项尚未办理完毕,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履行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汽车微电机与组件生产基地及试验室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