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斯顿: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0 20:39:38
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25-044 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权/授予日为 2025 年 6 月 20 日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为 350.00 万份,行权价格为 20.53 元/份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 400.00 万股,授予价格为 10.27 元/股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埃斯顿”)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授予
条件已经满足,确定授权/授予日为 2025 年 6 月 20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35 名
激励对象授予 350.0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20.53 元/份;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40 名激励对象授予 4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0.27 元/股。 现对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5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形式: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票。
3、授予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275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骨干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含埃斯顿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权益总计 750.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86,701.8453 万股的 0.87%。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具体如下: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5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86,701.8453 万股的 0.40%。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本激励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86,701.8453 万股的 0.46%。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5、等待期/限售期
(1)等待期: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授权登记之日起算。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 个月。
(2)限售期: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算,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 个月。
6、行权/解除限售安排
(1)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 30%
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 30%
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 40%
期权授权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解除限售安排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40%
日止
7、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5 年-2027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
行权期/解除限 考核年度定比 2024 年度 考核年度净利润
售期 考核年度 营业收入累计增长率(A) 累计值(B)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Bm) (Bn)
第一个行权期/ 2025 年 15% 12% 1.00 亿元 0.80 亿元
解除限售期
第二个行权期/ 2025 年- 50% 40% 2.20 亿元 1.76 亿元
解除限售期 2026 年
第三个行权期/ 2025 年- 110% 88% 3.60 亿元 2.88 亿元
解除限售期 2027 年
考核指标 指标完成度 指标对应行权/解除限售比例(M)
营业收入累计增长率 A≥Am M1=100%
(A) An≤A<Am M1=80%+(A-An)/(Am-An)×20%
A<An M1=0%
B≥Bm M2=100%
净利润累计值(B) Bn≤B<Bm M2=80%+(B-Bn)/(Bm-Bn)×20%
B<Bn M2=0%
公司层面行权/解除限 X=MAX(M1, M2)
售比例(X)
注:1、上述“营业收入”是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3、2025 年-2026 年定比 2024 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增长率=[(2025 年营业收入+2026 年营业
收入)÷2024 年营业收入-2]×100%;2025 年-2027 年定比 2024 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增长率
=[(2025 年营业收入+2026 年营业收入+2027 年营业收入)÷2024 年营业收入-3]×100%。
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触发值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行权/解除限售,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解除限售比例如下所示:
考核等级 A B C
个人层面行权/解除限售比例 100% 7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到触发值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行权/解除限售的比例×个人层面行权/解除限售的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2、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包含姓
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5 日至 2025 年 6 月 14 日,时限
不少于 10 天。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映。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 年 6 月16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