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模生物: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0 17:51:44
证券代码:688265 证券简称:南模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1
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6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琥珀路 63 弄 1 号 M10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2
普通股股东人数 5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8,828,79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8,828,79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8.1246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8.124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费俭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刘雯女士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8,785,132 99.8485 40,861 0.1417 2,800 0.0098
2、 议案名称: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8,785,888 99.8511 40,105 0.1391 2,800 0.0098
3、 议案名称: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8,786,393 99.8529 39,600 0.1373 2,800 0.0098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8,785,893 99.8511 39,600 0.1373 3,300 0.0116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8,786,393 99.8529 39,600 0.1373 2,800 0.0098
6、 议案名称: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8,763,691 99.7741 43,502 0.1508 21,600 0.0751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8,784,088 99.8449 40,105 0.1391 4,600 0.016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关于 2024 年 188,691 74.3484 43,50 17.140 21,60 8.5109
6 度拟不进行利 2 7 0
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9,088 82.3853 40,10 15.802 4,600 1.8125
7 2025 年 度 审 5 2
计机构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6、7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咏妍、朱明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