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环保: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5-06-19 19:57:51
证券代码:301175 证券简称:中科环保 公告编号:2025-094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会议定于2025年7月7日(周一)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7日(周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6日(周四)。
7.出席对象:
(1)2025年6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901,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3.00 关于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
√ 作为投票对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议案 象的子议案数:
(9)
4.01 《公司章程》 √
4.02 《股东会议事规则》 √
4.03 《董事会议事规则》 √
4.04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4.05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4.06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
4.07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
4.08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4.09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5.00 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非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分别经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6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4.00需逐项表决。
4.特别决议提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提案4.00的子议案4.01、4.02、4.03及提案5.00均为特别决议提案,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表决通过。
5.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邮件、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6月27日(周五)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901,董事会办公室。
4.现场参会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应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与前述登记文件送交公司,以便登记确认。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达会场。本次股东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公司不接待未事先登记人员参会。
6.股东会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李彦霞、朱昱霖
联系电话:010-62575817/13021289828
联系传真:010-82886650
电子邮箱:dongshihui@cset.ac.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9层901,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0
7.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0 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175
2.投票简称:中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对全体非累积投票议案,本次股东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7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7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中科润宇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受托人对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按照本公司(人)于下表所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对于可能纳入会议议程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公司(人)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
编码 的栏目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