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材料: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9 19:00:31
证券代码:001296 证券简称:长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5-026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19 日(星期四)14:30。
互联网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6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6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五星中路 6 号公司
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熊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89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91,300,9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4478%。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名,代表股份90,719,7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50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1 名,代表股份581,2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7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8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79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38%。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名,代表股份213,7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2%。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1 名,代表股份581,2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76%。
3.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
提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1,210,2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6%;反对 76,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8%;弃权 1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704,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5849%;反对 76,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89%;弃权 1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62%。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1,206,0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60%;反对 76,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0%;弃权 1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700,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566%;反对 76,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15%;弃权 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19%。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1,206,0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8960%;反对 76,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0%;弃权 1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700,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566%;反对 76,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15%;弃权 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19%。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1,206,1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61%;反对 76,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8%;弃权 1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700,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692%;反对 76,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89%;弃权 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19%。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91,197,0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61%;反对 85,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8%;弃权 1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691,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9245%;反对 85,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736%;弃权 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19%。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1,206,1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61%;反对 76,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8%;弃权 1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700,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692%;反对 76,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89%;弃权 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19%。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1,206,1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61%;反对 76,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8%;弃权 1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700,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692%;反对 76,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89%;弃权 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19%。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54,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4258%;反对 84,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643%;弃权 3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09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672,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5472%;反对 84,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478%;弃权 3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050%。
关联股东熊鹰、熊杰、熊帆、熊寅、江世学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 90,323,997 股。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1,178,1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54%;反对 74,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8%;弃权 4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672,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5472%;反对 74,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99%;弃权 4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629%。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1,186,2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3%;反对 66,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9%;弃权 4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680,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660%;反对 66,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711%;弃权 4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629%。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1,206,1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61%;反对 76,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8%;弃权 1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