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能:浙江新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6-19 15:58:00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五年六月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26 日下午 14:00
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凤起东路 8 号 4040 会议室
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二)会议主持人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
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三)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四)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与会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债券的议案
(六)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现场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宣布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债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支持公司绿色发展、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资本结构,浙江新能现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注册发行债券合计不超过 120 亿元,其中 2025 年发行债券不超过 20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发行的必要性
在国家“双碳”大目标下,为解决公司发展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实现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双轮驱动,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发债注册要素及 2025 年发行计划
(一)发债注册要素
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及所属企业包括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股权投资在内的多种资金需求,公司拟在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和上交所分别注册发行债券,注册发行规模合计不超过 120 亿元,注册要素说明如下:
1、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1)注册发行主体: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品种: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根据品种分别注册;
(3)注册金额:不超过 60 亿元,其中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 20 亿元,
中期票据不超过 40 亿元;
(4)注册期限:自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
(5)后续发行安排:在注册有效期,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在年度预算内选择合适的期限及金额发行;
(6)后续发行利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性资金需求等;
2、上海证券交易所
(1)注册发行主体: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品种:一般公司债券和可续期公司债券,根据品种分别注册;
(3)注册金额:不超过 60 亿元,其中一般公司债券不超过 40 亿元,
可续期公司债券不超过 20 亿元;
(4)注册期限:自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
(5)后续发行安排:在注册有效期,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在年度预算内选择合适的期限及金额发行;
(6)后续发行利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可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更新改造、子公司增资、支持公司股权并购和补充流动性资金需求等;
(二)2025 年债券发行计划
根据公司 2025 年资金需求,计划发行债券规模不超过 20 亿元,主要
用于公司本级及所属企业偿付有息负债、补充流动资金等需求,具体发行金额、发行品种根据公司实际需求确定,发行利率以发行时的票面利率为准。
三、请批事项
综上,结合目前公司实际情况,现提请审议批准如下事项:
(一)同意浙江新能向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和上交所申报债券注册发行工作。
规模合计不超过 120 亿元,其中: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
60 亿元,包括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 20 亿元、中期票据不超过 40 亿元;上
交所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 60 亿元,包括一般公司债券不超过 40 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不超过 20 亿元。注册有效期内每期发行金额和发行品种视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灵活安排。
(三)同意浙江新能 2025 年发行不超过 20 亿元债券,具体发行金额
和发行品种根据公司实际需求确定,发行利率以发行时的票面利率为准。
(四)为提高发行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本次股东大会批准的注册品种、注册总额度(合计不超过 120 亿元)、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市场条件、监管机构要求及公司相关规定,全权办理在注册有效期内具体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每期发行的具体品种、实际发行金额(单期发行不超过注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发行时间、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登记托管及信息披露等。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注册额度使用完毕或注册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以较早者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审议。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