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蓝环境: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6-19 15:42:36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三、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四、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五、 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六、 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七、 关于修订《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八、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九、 关于公司为佛山大学建设与发展捐赠资金的议案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材料之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 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融和路 23 号瀚蓝广场 10 楼大会议室
二、 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
1、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27 日下午 14:30,其中 14:15-14:30,与会股东代表签到,
领取会议材料;14:30 会议开始。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厚祥先生
(二)网络投票
召开时间:
1、通过交易系统平台:2025 年 6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2025 年 6 月 27 日 9:15-15:00。
三、 会议议程
(一) 宣布会议开始,报告到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和持有股份数,说明授权委托情况,介绍到会人员
(二) 宣读《会议规则》
(三) 提名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对提名进行举手表决
(四) 听取并审议股东大会议案
四、 股东审议议案、股东发言、询问
五、 股东表决,填写表决票、投票
六、 总监票人统计并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七、 休会。上传数据,并等待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回传网络投票和最终投票结果
八、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 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 董事及相关人员在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一、 宣布会议结束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材料之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一、 会议的组织方式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2025 年 6 月 19 日下午 15:00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工作人员。
3、本次会议行使《公司法》和《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大会的职权。
二、 会议的表决方式
(一)股东或代理人以所持有股份数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
(二)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且其中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须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现场会议表决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
1、通过交易系统平台:2025 年 6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2025 年 6 月 27 日 9:15-15:00。
(四)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五)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若已进行会议报到并领取表决票,但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该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时作弃权处理。会议进入表决程序后进场的股东其投票表决无效。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股东会议表决程序结束后股东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
(六)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
未表决或不符合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七)本次会议表决票有同意、反对或弃权三种表决意向。股东或代理人只能在三种表决意向中选择一种,选择一项以上的,则视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三、 表决统计表结果的确认
(一) 会议设总监票人一名,由本公司监事担任;设监票人两名,由股东代表担任。总监票人、监票人和见证律师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核实,并在《议案表决统计表》上签名。
(二) 议案现场表决结果由现场总监票人当场宣布。若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对现场会议的表决结果有异议,有权在宣布现场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
(三) 鉴于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最终表决结果尚需等待网络投票结束后才能确定。
(四)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程进行见证。
四、 股东提问
会议设股东提问时间。股东提问前应当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由主持人安排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等相关人员对股东的问题予以回答。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材料之三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公司章程》
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件 1。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已于 2025 年 6 月 2 日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生效后,公司将不再设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等相关事宜。
请股东大会审议。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7 日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材料之四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全文请见附件 2。
请股东大会审议。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7 日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材料之五
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指引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分红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全文请见附件 3。
请股东大会审议。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7 日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材料之六
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第四号 股东会网络投票》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进行修订,修订全文请见附件 4。
请股东大会审议。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7 日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材料之七
关于修订《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第四号 股东会网络投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进行修订,修订全文请见附件 5。
请各位股东审议。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7 日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材料之八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全文请见附件 6。
请股东大会审议。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7 日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材料之九
关于公司为佛山大学建设与发展捐赠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佛山大学单位董事,行使权力,承担义务,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校企协同、资源共享、共谋发展”的宗旨,公司拟向佛山大学捐赠人民币 200 万元,具体如下:
一、捐赠事由
为充分发挥佛山大学在前端基础研究、多学科交叉融合、人才智库等优势,协助公司破解技术难题,助力快速获取最新研究成果和技术突破,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